總量管制!新北市禁止刺網漁船筏轉籍

潛水人員清除礁區覆網。(葉書宏翻攝)

潛水人員清除礁區覆網。(葉書宏翻攝)

爲維護海洋生態及改善海洋環境,減少刺網漁具造成生態環境的影響新北市公告自106年7月1日起,不受理其他縣市刺網漁業漁船筏轉籍進入新北市,藉以落實漁船筏總量管制,避免刺網漁業規模擴增。

刺網漁具因取得成本較低且方便操作,爲沿近海漁民普遍使用,然在漁撈作業時,部分網具可能受強流拉扯斷裂而流失於海中,隨後受海流潮汐等作用漂流至礁岩區並覆蓋於礁岩上,另或如底刺網作業位置靠近海底,網具容易被礁岩卡住形成礁區覆網,導致礁岩棲地功能降低,並持續造成生物罹網纏繞而死亡,嚴重影響海洋生態與環境,故推動刺網管理措施已刻不容緩。

現行中央漁業法規,新北市本籍刺網漁業漁船筏已限制新增及轉讓,但中央法規並未限制其他縣市之刺網漁業漁船筏在未變更漁業人的情形下轉籍進入新北市。

爲避免刺網漁業規模增加,農業局先前已積極輔導570餘艘刺網漁業漁船筏申請轉型補助,如今更進一步公告自106年7月1日起,不受理其他縣市刺網漁業漁船筏轉籍進入新北市,俾利後續漁業管理。

農業局表示,不受理他縣市刺網漁業漁船筏轉入後,新北市的刺網漁業規模將只會縮減,不會增加,真正達到總量控管的效果,對於後續刺網漁業管理相當有幫助。

此外,總量管制搭配持續推動的刺網漁業轉型、漁船收購等措施,將有效調整本市之漁業結構,降低對海洋生態環境較有傷害性的漁業種類比例。針對刺網漁業的管制作爲,後續將推動網具標示相關措施,讓使用刺網漁具者負起使用責任,以嚇阻違規行爲,可望逐步減少刺網對沿岸海域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