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團籲檢討刺網管理機制 漁業署迴應了

保育類綠蠵龜遭漁網纏繞致死。(京太郎提供。許逸民/澎湖傳真)

「刺網漁法」爲臺灣家計型漁業主要作業方式,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當網目過小或使用「多層」刺網時,便會對海洋生物多樣性形成「大小通吃」的傷害。漁業署表示,2017年起已不再新增核發刺網漁業執照,也將持續辦理刺網漁業漁船轉型措施。

漁業署迴應,刺網漁法具有省能源及捕獲物種多樣特性,爲臺灣家計型漁業主要作業方式,只是材質不易腐爛,也會纏繞礁岩或意外流失,所以採取循序漸近方式管理,自2017年修正規定不再新增核發刺網漁業執照,並輔導地方政府訂定禁漁區及轉型爲一支釣或曳繩釣漁業。

自2017年至2022年已輔導16縣市訂定刺網漁業禁漁區規定,並輔導2740艘刺網漁業漁船轉型,透過法規及轉型措施,目前經營刺網漁業艘數爲8558艘,較2017年減少33%,本年度將持續辦理轉型措施。

漁業署指出,已補助16個縣市政府執行刺網漁業禁漁區巡護工作經費,2021年及2022年平均執行1000次執行岸際及海上巡護,今年也將持續補助執行,同時補助執行人工魚礁區進行覆網清除工作。

漁業署說,因各縣市政府海域管轄範圍底質、漁船作業型態與捕獲物種差異,目前輔導16個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禁漁區規定,有關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建議刺網漁業管理朝區域性整合管理方式及刺網漁具管理部分,將邀集公民團體及專家學者交流,針對「禁漁區域管理」、「刺網網目大小限制」及「刺網網具種類限制(單層或多層)」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