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刺網魩仔魚16日起禁漁期

新竹市海域自16日起,針對施行刺網及捕撈魩仔魚的漁民業者施行捕撈區域限制,讓大海休養生息。(陳育賢攝)

爲了讓漁業永續發展,避免海洋資源被過度利用,新竹市政府公告新竹市海域自16日起,針對施行刺網及捕撈魩仔魚的漁民業者施行捕撈區域限制,爲海洋漁業資源永續盡心力。

產發處長張力可表示,海洋漁業資源是再生性資源,爲永續漁業發展,避免海洋資源過度利用影響其再生能力,市府與新竹區漁會協商後,自2018年起每年6月16日至8月15日爲期2個月,禁止刺網漁業漁船筏進入竹市距岸3海里(約5.5公里)內海域從事刺網捕撈作業。

另外針對魩仔魚漁業,則是自6月16日至9月15日爲期3個月,禁止於竹市距岸500公尺內海域從事捕撈作業。

市府表示,臺灣地區捕獲的魩仔魚種類主要以刺公鯷、異葉公鯷及日本鯷的仔稚魚爲主,新竹市從事魩仔魚捕撈的漁業漁船佔全市漁船筏總數5.5%,並以雙拖網、流袋網等網具捕撈爲主,管制除了禁漁期外,對於全年漁獲量同時有總量上限的管制。

市府同時提醒漁民,竹市公告禁漁期的規定對其他縣市漁船同樣適用,若違反禁漁期規定者,將核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漁民務必遵守規定,共同維護海洋及漁業資源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