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違規北市開罰了 截至11點共取締33件、勸導83件
▲臺北市警察局17日開始執行自行車相關違規的取締,截至上午11點共取締33件、勸導83件。(圖/記者柳名耕翻攝)社會中心/臺北報導自7月17日起,臺北市警察局針對信義路、仁愛路、南京東路、松江路等,已經建構自行車道的主要道路,開始取締自行車違規行駛騎樓、未設有人車共道路段之人行道或是未禮讓行人優先通過的自行車進行開罰。相關規定如下:一、 「行人鐵馬分道行」:自行車騎士在人行道上遇有設置自行車道處,應行駛於自行車道,與行人行走空間做出區隔,可避免人車爭道發生交通事故。二、 「人車共道人先行」:人行道設有人車共道標誌,民衆得騎乘自行車於人行道上,惟人行道仍以供人行走爲主,自行車行駛於人行道時,仍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三、 「鐵馬請走專用道」:臺北市區部分路段已設有自行車專用道,自行車騎士應利用專用道行駛,避免與汽、機車爭道,而發生危險。四、 「行駛騎樓all get out」:騎樓爲行人通行專用,任何車輛及自行車均禁止行駛,民衆騎乘自行車時,應騎乘專用道、慢車道或設有人車共道之人行道。 北市警局表示,由於17日纔剛開始實施,所以目前以「取締」、「宣導」、「勸導」3項措施並行實施,呼籲民衆騎自行車時務必熟悉相關路權;截至17日早上11點,共開出33張罰單、勸導8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