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騎沙灘車闖海邊飆沙 警取締19件違規開罰
當昨天台風逐漸遠離,北三棧海灘卻有20多臺沙灘車在海邊飆沙,被警方和海巡人員勸離。(新城警分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縣府與新城警分局,今持續在三棧溪出海口及鄰近道路稽查,針對沙灘車違規行駛道路開罰。(新城警分局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杜蘇芮颱風昨天近中午纔剛解除,警方就接獲報案,有沙灘車業者帶着遊覽車團客到海邊飆沙,警方到場驅趕告發1件,沒想到今天還來,警方到三棧溪出海口擴大稽查,一口氣查獲19臺沙灘車違規行駛道路,被依道交條例開罰單!
杜蘇芮颱風警報昨天午11時30分解除,但花蓮有沙灘車業者早上10時許帶着遊覽車團客到北三棧海邊飆沙,發現已有20多臺沙灘車正在海灘呼嘯行駛,海巡人員當場告知業者及遊客,颱風警報尚未解除,若勸離不聽,將依「災害防救法」處罰,勸離後未受罰。
未料,警方巡邏周邊道路,卻發現剛剛驅離的其中一輛沙灘車行駛在道路上,當場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
縣府今天再度與警方加強稽查,陸續又在三棧溪出海口及鄰近道路,發現沙灘車業者違規行駛道路,共開出19張罰單,每件開罰1200元到3600元。警方說,爲了維護民衆安全,也將持續加強鄰近道路巡視,如有違規情事將依法開罰。
縣府指出,縣內花蓮縣沙灘車活動場域多數位於新城鄉加灣以北三棧溪旁及立霧溪南岸的海岸沙灘地,經統計秀林及新城鄉,共有24家業者。依據行政院會議決議及交通部頒訂之沙灘車管理指引,沙灘車行駛於海岸沙灘屬獨佔且有排他性之行爲,已違反海岸管理法規定;行駛於道路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呼籲業者勿帶客進入禁止活動的區域,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