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聲音照相執法22日上路 改裝車最高罰3萬

竹縣聲音照相執法22日上路。(羅浚濱攝)

新竹縣聲音照相執法,將在湖口中山路新豐新興路竹北中華路熱點路段,加強稽查頻率。(羅浚濱攝)

新竹縣爲有效降低行駛中車輛噪音違規情形,22日啓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在指定速限範圍內噪音超標,可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若經聲音照相偵測是改裝車輛,更可處3000至3萬元罰鍰。

環保局22日配合新湖分局在湖口鄉臺1線聯合稽查,啓用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設備,縣議員新源鄭昱芸吳旭智等人到場瞭解偵測和執法過程,環保局長朱振羣指聲音照相是針對行進間的車輛進行分貝偵測,並辨識車號後拍照取締。

朱振羣說,將定期在湖口鄉中山路、新豐鄉新興路和竹北市中華路等民衆陳情噪音的熱點路段,加強聲音科技設備的稽查頻率,也會不定期在其他路段辦理,後續將依實際執行狀況評估架設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的可行性

環保局會在聲音照相設置處前設警示標語,如同測速照相,提醒民衆注意,依據「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速限50公里以下路段,聲音管制標準爲86分貝,50至70公里爲90分貝,若超標則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朱振羣指出,正常使用車輛噪音不會超過90分貝,一般駕駛不用擔心,爲避免爭議部分情境不會直接開罰,如風速超過每秒5公尺以上,下雨等不良天候及有較高噪音狀況,至於車流量大致無法辨識是哪臺車的噪音,則會通知車主到檢。

此外,救護車消防車執行公務的車輛不罰,民衆若發現噪音車輛影響安寧,可協助記錄下車號、發現地點時間、妨害安寧事實及違規證據資料至噪音車檢舉網站檢舉,環保局將通知到檢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