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照相執法 桃園1月中上路

噪音定點稽查無法當場開罰,改裝車趁機改回來到檢時沒超標罰不到。(環保局提供/呂筱蟬桃園傳真)

疾駛而過的汽機車伴隨大量噪音情景經常上演,尤其夜深人靜時呼嘯而過的高分貝車聲相當擾民環保署噪音管制法令修正,「聲音照相」元旦起上路桃園市環保局整備2套設備比測驗證,預計1月中開拍,針對噪音陳情熱點桃園、八德、中壢及平鎮區優先執法。

環保局噪音管制科長黃伯弘說,過往方式都是環保局聯合監理站、警方共同稽查,但發現定點稽查方式在檢驗車輛轉速低都能合格,但改裝車或是高速行駛中的車輛,突然拉高轉速所發出的噪音才真正擾民,卻因檢驗不到環保署纔對此修正法令。

環保署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只要偵測到噪音車分貝超標,就可立即制單舉發,桃園市2套移動式設備已完成儀器校正,目前送比測驗證,預計1月中開始執法。依規定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汽機車噪音管制標準不得超過86分貝,若道路速限大於50公里、小於70公里則不得超過90分貝。

這套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如同測速照相,在設備前方會有警告標示「前有聲音照相請降低音量行駛」,提醒用路人行經時降低聲量。黃伯弘指出,聲音科技執法需考量儀器規格、校正規範,以及設備設置高度距離等,且環境條件相當嚴格,包含下雨天風速過強時無法開罰,同時有兩輛車通過無法正確判斷時,後續也只能通知車主做相關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