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公寓不能養寵物? 王育敏提案刪除「歧視條例」

▲十二夜條款將實施,王育敏希望儘快提高流浪動物的收養率。(圖/資料照片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臺灣將在2017年實施「零安樂」,爲了不演變成「無期徒刑」,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等人提案刪除「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可禁止住戶飼養寵物規定,希望能增加民衆領養流浪動物的意願,此提案11日一讀後內政委員會審查

▲王育敏參與動保紀錄片《第十三日 衆生平等》首映會,爲毛小孩發聲。(圖/記者李依融翻攝)

王育敏在提案中提到,臺灣飼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大約每3.4戶就有1戶飼養,但是現行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可以以規約方式禁止住戶飼養寵物,被認爲是「寵物歧視條例」,也讓有意願領養動物的人無法行動,因此希望修正第16條和23條,刪除不能養寵物的規定。

另外王育敏也提出修正動保法,希望杜絕非法繁殖動物或買賣,將原本的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提高到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此案已由經濟委員會審查。

▼王育敏在第八屆任期就曾提過類似提案,但最後沒有排入議程。(圖/翻攝自兒少尖兵王育敏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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