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指風電國產化違反WTO規定 王美花不同意

歐盟呼籲經濟部臺灣離岸風電的「國產化要求」應遵守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經濟部長王美花31日強調,離岸風電第二階段的潛力場址設遴選與競標2機制,遴選時遇到的困難也已彈性調整,「不認爲違反WTO規定」。

歐盟與經濟部能源局30日舉辦臺歐盟風能研討會歐洲經貿辦事處長高哲夫(Filip Grzegorzewski)、歐盟能源總署能源政策策略與協調處長伯雷洛(Cristina Lobillo Borrero)在會中多次提出,臺灣發展離岸風電有太多的限制,臺灣正在制定區塊開發規則,若要導入更多國際開發商,就必須要遵照國際貿易規則,現在的形式不是對於利益最好的發展形式。

王美花31日上午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報告並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在發展離岸風電時,第二階段潛力場址設有2個機制,一個是遴選、另一個是競標,在遴選這部分已按照產業關聯性開過70場說明會,在執行過程確實遇到一些困難,政府也有彈性調整,讓所有人合理範圍內執行,「對臺灣來說,我們都非常重視WTO相關規定,這樣的執行方法,我們不認爲有違反WTO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