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決戰】林飛帆:以港版國安法理由罷捷 應徹底禁止

民進黨秘書長林飛帆。(圖/本報系資料照)

林飛帆:以港版國安法理由罷捷,應徹底禁止。本報資料照

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投票週六登場,民進黨副秘書長林飛帆今表示,如果被罷免成功,那就是《港版國安法》第一個成功DQ(取消資格)的民選議員,不是在香港,而是在臺灣國民黨操作的報復性罷免,以《港版國安法》作爲理由,不僅不能被接受,也絕對應該被徹底制止。

林飛帆今在臉書指出,《港版國安法》是港府拿來恫嚇鎮壓香港民主派的武器。一個月前,港府才用違反國安法爲由,對「35+民主派初選」的民主派人士進行史無前例的「大逮捕」,被香港朋友比喻爲港版美麗事件

他說,不過,事實上,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和區議員雖然被大規模DQ(取消資格),但港府尚未使用《港版國安法》作爲DQ民主派議員的理由,而是用其他的罪名

他指出,也就是說,如果黃捷被成功罷免,她就會是第一位成功被用香港法律爲理由取消議席的民選代表,不是在香港,而是在臺灣。

他說,過去兩年,香港人從「反送中」到「反國安法」,許多人因此被抓、被關、被消失、被迫流亡,直到此刻都還在面對威權鎮壓的陰影

他表示,臺灣作爲成熟的民主國家。相信大多數人臺灣人民都很珍惜現有的民主體制,也希望這樣報復性的政治鬧劇適可而止。臺灣民主得來不易也走得相當艱辛。2月6日,希望鳳山的朋友一起出來投下「不同意罷免」,終止這場報復性罷免的鬧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