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加碼中高齡就業獎勵 增加媒合工作機會

臺中市府勞工局加碼中高齡就業獎勵,希望促進更多工作的媒合機會。(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鼓勵中高齡民衆重返職場,臺中市府推出就業獎勵金,包括加碼按月發給企業最高3000元、最長6個月的「僱用獎助獎勵金」及「繼續僱用補助獎勵金」,希望企業提升薪資及穩定進用中高齡勞工。

今年基本工資提高爲2萬5250元,鼓勵企業提高薪資,企業僱用中高齡勞工薪資達2萬7600元以上,除可申請勞動部僱用獎助方案外,市府再加碼按月發給企業最高3000元、最長6個月的「僱用獎助獎勵金」。

勞工局長張大春指出,市長盧秀燕關心及重視臺中市產業發展與市民就業議題,去年上半年臺中市失業率爲全國最低,鼓勵僱主提高薪資及繼續僱用高齡者,另新增中高齡勞工就業獎勵金,鼓勵中高齡重返職場及再就業,解決企業人力短缺及中高齡者就業需求。

鼓勵中高齡者再發揮服務的精神投入就業市場,與企業共同提升產能績效,市府新增鼓勵中高齡求職者「就業獎勵金」,設籍臺中市年滿45歲以上且失業期間連續1個月中高齡、高齡者,經臺中就業服務處評估後推介就業滿30日,且投保薪資在第六級距以下者,將按月核給勞工最高3000元就業獎勵金,最長髮給6個月。

市府希望透過就業獎勵措施,鼓勵中高齡求職者重返職場,並於勞工穩定就業後,提醒僱主適時提高薪資,以留住人才、創造勞資雙贏。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指出,因應《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實施,市府陸續推動各項就業促進措施及規畫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