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職員A走禮券拿影印版回補 賠90萬換免囚

國立中山大學楊姓行政組員因簽賭欠下債務,趁保管學校採購的禮券機會,將1448張禮券以9折價售出,再影印900張假禮券「回補」,東窗事發後,楊男一審被依僞造有價證券、業務侵佔判刑4年,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考量他賠償90萬元完畢,今宣判從輕改判2年,緩刑5年。

中山大學從2017年起每年向家樂福採購大批禮券,作爲學校生日職員的生日禮物,楊男則從2020年起承接這項業務,負責學校生日禮券的採購、保管、發放等工作。

2020年6月間,楊男疑在外簽賭欠下債務,他發現學校採購的禮券都未落實清點、造冊等工作,從6月至同年11月間,多次將保管箱內的禮券攜出,再以假帳號放上臉書以9折價販售。

因攜出禮券都未被發現,楊男行徑更爲大膽,直接將保險箱內剩餘的900張禮券拿出,販賣給黃姓男子;楊擔心禮券不見被其他同事發現,影印900張假禮券「回補」到人事室保管箱中。

事後校方清點禮券發現短缺,詢問楊男後,楊供稱禮券放保管箱「不安全」他帶回家保管,交出家中剩餘84張禮券後,校方清點剩餘禮券,覈對券號後發現保管箱裡的1084張禮券,僅184張券號不相同,其餘900張禮券全是僞造,將楊函送檢調偵辦。

檢方認定楊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學校1448張家樂福禮券,再對外販售,依貪污治罪條例侵佔公有物罪、僞造有價證券等罪,將楊男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楊僞造禮券面額高達90萬元,危害家樂福公司信用,也影響金融交易秩序,考量他犯後都未和解及賠償學校損失,業務侵佔部分判刑8月、僞造有價證券則判3年8月徒刑。

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審理時,楊賠償校方90萬元,考量他犯行與大量僞造有價證券損及市場流通情形有異,對於社會交易秩序影響有限,校方並拋棄民事請求權,並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合議庭綜合事證,業務侵佔部分從輕改判7月、僞造有價證券則判1年8月,合併定應執行刑2年,另宣告緩刑5年,接受5場法治教育。

中山大學外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