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661年!「去妳學校廣播」獸父硬上國中女131次 惡行曝光竟要勒死她
▲少女長期被獸父脅迫性交。示意圖,非當事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一名獸父竟將自己女兒當成性奴,從女兒國中時就逼迫屈從性交,如果不配合還會動粗,去年少女忍無可忍報警被安置,但沒想到這名獸父,竟到安置處所附近埋伏,再將她拉上機車載回家性侵,甚至還以手機充電線企圖勒死她。高雄地院依131個強制性交及違反保護令、殺人未遂等罪重判獸父共661年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
這名獸父從2014年就強迫女兒屈從性交,得逞後接二連三對她伸出狼爪,甚至不配合還會動手動腳,還會恐嚇女兒要將兩人關係公諸於世,她雖害怕恐懼,卻不敢跟任何人說,也不敢拒絕,直到2017年她終於受不了才告訴母親,表示父親對她的獸行,這時母親纔將這名獸父趕出家門。
到2018年3月8日,獸父傳訊給少女「一定要搞成這樣嗎?我要在學校外面廣播讓大家知道我們的事」,少女只好配合再次遭逼迫性交,但回想4年來多次遭性侵,甚至是肢體暴力,只有生理期能躲過,對於這一切已經忍無可忍、瀕臨崩潰,才鼓起勇氣打113求救。
▲少女4年來多次遭性侵,甚至是肢體暴力。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被安置後,獸父竟找上門攔截她,還騎車追逐並將她踹倒在路邊,強拉頭髮將她扛上機車載回祖母家,一進房就威脅「你想活命就好好配合」,她只能屈從,事後父親又因得知她交男朋友,還以2條充電線勒住她脖子說「你沒有死,我就沒有活路」,她被勒到幾乎失去意識,一直哀求不要。
法院審理時,獸父否認性侵女兒,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去找她則是要把話說清楚,因女兒不肯聽,情急之下才騎車撞她,事後性交也是合意,勒脖子只是要嚇唬她,無殺人犯意。
而少女母親表示自己曾在2016年目擊父女倆在牀上有像是性交的姿勢,但女兒一直哭,甚至女兒報警後,獸父還要女兒撤告、翻供。法院也勘驗獸父傳給少女道歉認錯的簡訊,認定少女陳述屬實,因此依殺人未遂,和違反保護令以及131個強制性交等罪,一罪一罰合計判刑661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上限30年,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