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保險法草案重點一次看! 老闆沒幫勞工加保最高罰300萬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將在明天釋出、預告,各界在8月4日前可提出意見。(示意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是總統英文重要的勞動政見勞動部明(6)日將正式預告,擬將4人以下企業列爲強制納保對象投保薪資上限爲7萬2800元、下限則訂爲基本工資預估可新增30多萬名勞工列在受惠範圍之內,不過若僱主未依法申報,勞工一旦發生職災,並請領保險給付,最高可處以300萬元罰鍰。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共有6章106條,明天勞動部將正式預告,各界在8月4日前皆可提出意見。這次以「擴大納保對象」爲目標,只要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納入保障範圍,而臨時或短暫受僱於自然人僱主的勞工,納爲特別加保對象,未來可到便利商店等繳費即可投保。

根據勞動部統計,現行參加勞保投保單位數爲56萬餘家,勞工人數1038萬人;單獨立法後預估將增加納入4人以下投保單位14萬餘家、約30萬人。爲保障職適當職災勞工及其家屬生活,併合理分攤僱主勞基法職災補償風險,投保薪資下限擬採基本工資,包括部分工時也須以基本工資投保,而上限則訂爲勞退提繳級距第8組第44級爲7萬2800元,可涵蓋超過9成勞工薪資水準

至於保險費率部分,2018年精算報告建議規劃施行時按照最新一次勞保職災保險行業別費率表,平均費率爲0.21%,來收取保費,不足的部分由累存的保險基金攤提,等到下一次精算報告出爐後,再決定是否調整;若以平均投保薪資計算,僱主負擔每人每月的職災保費將從66元調整至75元。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鄧明斌表示,僱主須在勞工到職第一天申報加保,若未依法加保,將處以2萬至10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若勞工在未加保期間發生職災,並請領保險給付,罰鍰將提高至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