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爲爽才性侵殺人!華城案兇嫌坦承殺14人、性侵34人:警察超蠢

華城連續性殺人案兇嫌李春在,前往法院接受聆訊。(圖/達志影像

記者羅翊宬/編譯

馬來西亞籍長榮大生返家途中,由於路途偏僻昏暗,遭我國男子樑育志性侵殘殺棄屍,引各界關注。而震驚南韓社會、遲至34年後才宣告結案的「華城連續性侵殺人案」,兇嫌李春在(이춘재)於昨(2)日出席法院聆訊,首先坦承在意念驅使下殺害14名女子、性侵34名女性,並低頭向第8起案件被誣陷入獄的尹某道歉,同時表示曾於獄中觀看改編犯案過程電影《殺人回憶》,嘲笑當時警方辦案不力

華城案中受害的女子,大都是夜歸途中,由於鄉間田也未裝設路燈,且當時沒有監視器,才慘遭李春在趁機性侵殺害,與馬籍長榮女大生受害過程如出一轍!

根據《韓聯社報導,目前因1994年在清州姦殺小姨子而入獄的李春在,22日穿着藍綠色囚服、掛著白色名牌、戴着口罩進入水原地方法院,以檢方辯護律師證人的身分出席刑事12部法官樸正濟(박정제)所主持的重審華城第8起案件的第9次聆訊。數十年牢獄生活雖讓李春在臉上長滿皺紋,但其細長的眼眉,與數十年前被害者所指認的犯人外貌特徵極爲相似。

法官問道,「難道你不知道死者家屬事後身心承受極大煎熬嗎?」;對此李春在坦言完全不知情、也沒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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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嫌李春在。(圖/翻攝自나무위키)

對於法官問道爲何性侵殺人,李春在則表示,「現在回想起來,我也不知道那時候爲什麼會這樣,因爲犯案前並沒有特別計劃、準備,所以我想那時候應該是照着當時的情況與心境來殺人的吧!雖然犯案後我曾經認知到我犯錯了,但轉眼之間,我就又遺忘了,所以又開始犯案。」

當法官問及犯案時的心境時,李春在答道,「現在回想起來好像有一點爽快,不過對於我曾犯下的事情,我覺得沒必要特別提起它,甚至我覺得好像是從哪裡聽來的故事,或是陳述別人所犯下的案件。」

李春在坦言曾在獄中觀看導演奉俊昊以其犯案經歷翻拍的電影《殺人回憶》,「就純粹是一部電影,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

南韓華城連續殺人案、以及近來我國長榮女大生遭性侵殺案中,警方皆被社會質疑辦案不力,且未善盡防治犯罪職責。對此李春在表示,「我也不理解爲何當初我沒被抓,雖然接受幾次訊問,卻沒被警方納入調查對象名單內。警方的辦案態度,讓我覺得就好像只是爲了做給別人看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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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曾在稻草人寫下「四肢腐爛而死」,逼兇嫌出面認罪。(圖/翻攝自韓網)

據悉,於釜山監獄服刑的李春在,1980年代在京畿道華城郡(市)與水原市一帶共殺害12人,以及在忠清北道州市於1991年1月殺害女高中生、1991年3月殺害家庭主婦

其中,1989年7月於華城郡(市)檯安放學途中失蹤的國小金姓女童,遇害時年僅8歲,至今屍體仍未被找出,因此該案被歸類爲失蹤案件,李春在也向警方坦言失蹤的金姓女童,就是被自己殺害的。

被害者囊括小學生、女高中生、家庭主婦、甚至高齡老嫗,被害年齡從7歲至70多歲。「華城連續性侵殺人案」曾被知名導演奉俊昊翻拍電影《殺人回憶》,同時也是韓劇《信號Signal》的題材。

至於其中的第8起案件,爲1988年9月16日上午6時30分,被母親發現死於華城郡檯安邑住處房內的14歲少女樸相熙(박상희),死因爲勒斃、且體內被發現有性侵痕跡,當時少女性器官測出的體毛上殘留汰元素,警方判定爲附近焊接工人所犯案,隔年逮捕當時年僅22歲的尹城汝(윤성여,音譯),將之定調爲模仿犯罪,尹某因此入獄20年,直到近年物證上偵測出李春在的DNA,才使李春在全盤托出,法院同意重審第8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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