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媒受數位媒體發展影響 報業公會:免費新聞應轉收費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日召開「數位平臺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及爭議座談會。(李柏澔攝)

近來Google,Facebook等跨國大型數位平臺利用媒體業者產出的新聞內容提供服務的行爲,引起各國政府的關切,澳洲甫通過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要求跨國社羣媒體刊登澳洲產製新聞需付費;臺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表示,紙媒在過去幾年因爲數位媒體的發展而下滑,報業轉型同時,新聞閱聽也應導往收費模式發展。

澳洲政府近期通過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要求Google、Facebook及其他全球社羣媒體平臺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後必須付費給新聞媒體,該立法也吸引美,加,英,韓等政府高度關注,由於我國亦有應跟進澳洲模式之倡議,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2)日召開「數位平臺,內容網站及線上廣告產業生態及及爭議」座談會,邀請各界一同商討。

臺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秘書長陳志光以紙媒爲例,紙媒在過去幾年因爲數位媒體的發展而下滑,爲了能夠經營下去也往數位轉型,但在閱讀習慣上,免費閱讀已經成爲常態,既然澳洲模式已樹立標竿,政府應該讓新聞付費成爲產業新作法,也應該積極推動相關立法,確保科技反壟斷,讓國內傳統媒體永續發展。

陳志光表示,澳洲原本是相對邊緣英文媒體市場,政府與業者卻能找到槓桿,掌握網路產業變化先機,取得全球話語權,並且扶植本地產業邁向下一個網路世代,澳洲具有前瞻眼光政策戰略戰術,值得臺灣借鏡

現場與會媒體業者表示,目前上游業者與平臺的分潤機制不透明,科技巨擘對網路言論也會透過演算法審查,有些內容的觸及率很低,某些搜尋結果會被放到很後面,因此反對大型數位平臺壟斷,包括言論、資金流動等。

站在媒體角度來看,與跨國大型媒體平臺共生無法避免,但合理利潤迴歸到媒體創作者身上才能共榮,這樣可以避免爲了創造高流量的點擊發生,新聞還是應該回到高品質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