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馬英九有10億金庫 周玉蔻須登報道歉定讞

(圖/取自周玉蔻fb)

媒體主持人周玉蔻4年前在電視節目上指稱,前總統馬英九捐助成立的「新臺灣人文教基金會」坐擁10億元資產,是馬的競選金庫最高法院判決周女須在2報刊登道歉及澄清定讞,至於有無必要在美麗電子報刊登部分,廢棄發回高院更審。

周女在2015年1月5日和6日,分別在電視談話性節目,指該基金會坐擁10億資產,且是馬英九總統的金庫,並曾代爲支付他競選活動的媒體廣告經費,質疑基金會不當使用競選補助款捐,周還聲稱是有電視臺負責人跟她好朋友透露,且經過查證。

新臺灣人基金會提告求償1元並要求登報道歉,周女表示消息來源是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臺開董事長邱復生。邱出庭作證打臉 周玉蔻,強調從未向吳、周說過馬及其基金會競選總統有託播廣告情事,也不清楚馬及該基金會廣告運作情形

臺北地院認爲,吳子嘉雖和周有LINE對話,但內容並無馬英九有何不當捐獻議題,也未指述馬的選舉結餘款流向新臺灣人,周女無法證明指述、影射事實爲真實,又未善盡合理查證義務下,判她須在《中國時報》等4家報紙及美麗島電子報刊登澄清啓事。

高院考量周女當時言論只有蘋果日報及自由時報報導改判她只須在這2報刊登澄清啓事,基金會與周女不服都提上訴,最高法院部分駁回確定,至於基金會請求周女在美麗島電子報刊登澄清稿部分,廢棄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