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假球案判2年 吳健保發監執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涉及職棒簽賭案判處有期徒刑2年定讞的前臺南議會議長吳健保,臺南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16日傳喚他到案,開庭訊問後發監執行。

臺南地檢署偵辦職棒打假球案,認定被告吳健保、黎紹君周宏哲等人屢次簽賭職棒未贏,於95年由黎紹君出面,和自小熟識的前中信球員曾漢州接洽,勾結前中信鯨球員紀俊麟陳健偉黃貴裕、鄭昌明及曾漢州打假球詐賭,97年8月起訴涉案人等。

臺灣高等法院去年12月13日,以詐期罪判處吳健保有期徒刑2年確定,併科罰金新臺幣22萬元;檢方於去年12月27日傳喚他應於今天到案執行。

吳健保上午9時45分報到,執行科檢察官開庭訊問後,當庭駁回其延緩執行的申請,併發指揮書送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臺南分監執行。經臺南分監評估身體狀況適於執行,上午11時45分收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