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2012年本科專業招生章程

本站教育頻道綜合訊 鄭州大學2012年普通類本科招生章程已公佈,以下爲詳細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保證我校2012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全稱爲鄭州大學(國標代碼10459),註冊地址爲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學大道100號,郵政編碼450001。

第三條 我校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河南省唯一的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學校還合作興辦有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鄭州大學體育學院。

第四條 校本部現有四個校區,培養包括普通專科生、本科生、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人才。普通本、專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爲鄭州大學,證書種類爲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於鄭州大學(校本部)普通本、專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評卷與招生工作委員會。評卷與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

第七條 評卷與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作爲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1、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

2、根據國家覈准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並報送本校分省專業招生計劃

3、制訂並向社會公佈本校招生章程;

4、負責學校招生宣傳和諮詢等工作;

5、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6、參與新生的資格複查工作。

第八條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本、專科招生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和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將分別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依據教育部的有關招生政策要求,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以促進公平和提高質量爲重點,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和有關規定,實行平行志願省份提檔比例控制當地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其他省份提檔比例控制在當地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十二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原則同意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原則:對於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用分數級差辦法。專業分數級差的計算方法爲:同一專業的第二、三、四、五、六志願的級差值分別定爲2分、1分、1分、0分、0分,即第二志願減去2分、第三志願減去3分、第四志願減去4分、第五志願減去4分、第六志願減去4分與第一志願考生按成績排序錄取。

內蒙古自治區按“專業志願清”的原則安排錄取專業。

第十五條 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要求參見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我校招生計劃,普通類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選測爲AB,必測爲4C,技術科目爲合格,按先分數後等級的原則錄取。

第十六條 音樂類專業(音樂表演、音樂學)錄取

(一)河南省

專業成績須達到河南省音樂類專業統考合格線。

1.音樂表演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音樂類本科控制分數線。根據專業方向,按省統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音樂學專業,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文科二本分數線的70%。按省統考專業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音樂表演專業(管絃樂器方向)

①文化課成績達到音樂類本科控制分數線;

②河南省音樂專業統考和鄭州大學音樂專業校考雙合格;

③根據專業方向名額,按校考專業主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視唱成績必須及格。

(二)山東安徽、湖南省

考生須取得鄭州大學音樂校考合格證,如當地有省級專業統考的,還須同時取得當地省級音樂專業統考合格證。錄取時,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規定分數線,音樂表演專業,按校考主科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學專業按校考總分(主科+副科),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

(一)河南省

1.本科專業,使用河南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文化課成績要求達到河南省文科二本分數線的70%,按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專科專業,使用河南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省定分數線,按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二)山東、安徽、湖南、湖北、四川、山西省

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規定分數線,取得鄭州大學校考合格證。如當地有省級專業統考的,還須同時取得省級美術類專業統考合格證。錄取時根據各專業(方向)招生名額,按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山西省招生的繪畫(書法方向)使用山西省的書法統考成績,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廣播電視新聞學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音樂表演專業(空乘方向)錄取

1.廣播電視新聞學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使用河南省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成績要求高出省定本科分數線30分以上(含),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二本分數線的80%,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音樂表演(空乘方向)專業使用河南省空乘類專業統考成績。要求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河南省二本分數線的70%,按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該專業學生在旅遊管理學院學習。

第十九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

1.本科專業,使用河南省體育專業統考成績,文化課成績達到省定分數線,專業課成績要求高於省定本科分數線10分以上(含)。錄取時按省統考專業成績與文化課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專科專業,使用河南省體育專業統考成績,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省定分數線,按省統考專業成績與文化課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定向生、專項生錄取

1.河南省:臨牀醫學(五年制)定向生,在提前批次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被我校錄取的定向生須在開學報到前與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未籤協議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入學資格。

2.新疆哈密地區定向生:在本科一批錄取,要求文化課成績達到當地一本線以上,由高到低擇優錄取,且只錄取與定向單位簽訂有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

3.扶貧專項生、內地新疆高中班:按國家相關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錄取

合格考生名單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審覈、公示無誤後,按相關規定錄取。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外語類各專業只招收本語種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語種不限,但考生進校後均以英語爲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三條廣播電視新聞學(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70cm,女生身高不低於160cm;音樂表演(空乘方向)專業要求男生身高不低於175cm,女生身高不低於164cm。

第二十四條 錄取結果通過鄭州大學招生網站及時向社會公佈。

第二十五條 經有關部門批准,普通本科文科類專業學費3400元/生·年,理工類及體育類專業3700元/生·年,醫學類專業45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5700元/生·年;體育單招運動訓練專業8000元/生·年,普通專科醫學類44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中,本科專業18000元/生·年,專科專業文科類12000元/生·年、理工類、體育類13600元/生·年、醫學影像技術、護理、藝術設計、建築設計技術、廣告設計與製作專業15000元/生·年;本科三批專業(含聯合辦學項目)15000元/生·年;軟件技術學院專科專業12000元/生·年。住宿費根據宿舍情況400~1100元/生·年。

第二十六條 學校招生諮詢電話:0371-67781111,招生網的網址:http://ao.zzu.edu.cn,電子信箱:zzuzhao@zzu.edu.cn。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陽光信息平臺”發佈的爲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爲準;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爲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