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數據揭密! 法人炒房比例高達54.51%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政院11日推出房地合一稅2.0,透過延長短期持有的定義來抑制買賣炒作,各界關注的囤房稅則尚未進行討論。內政部也公佈住宅所有權登記資料庫的大數據分析,其中,擁4房以上的自然人達8.09萬,法人達1.34萬。進一步細究民國109年第4季,持有1年內即出售住宅的比例,自然人爲9.74%,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的短期交易比例則高達54.51%,顯示法人的住宅短期買賣行爲相當頻繁。

對於暫不推囤房稅,羅秉成表示,囤房稅的定義跟類型化有難度,打擊炒房效果也恐有限,反而會轉嫁到承租者身上政府試算若4戶以上使用囤房稅,可能受到影響的承租戶達78萬戶之多,這就是殃及無辜。

內政部日前也公佈近幾年的住宅所有權登記資料庫大數據分析,針對單一所有權人住宅進行全國總歸戶統計,總結有4個主要訊息

第一,民國109年底,全國有555.79萬位自然人擁有住宅,其中,擁有4房以上者達8.09萬人,佔擁屋自然人的1.46%;合計持有44.1萬戶住宅,佔自然人所擁有住宅687.40萬宅的6.42%。內政部指出,自然人擁有多戶住宅的人數、多房者擁有的住宅數量,佔全部住宅的比例並不高。

第二,全國有11.24萬個法人擁有46.34萬戶住宅,其中,有1.34萬法人擁有4房以上,佔擁屋法人的11.96%,其所持有的房屋數達46.34萬,佔法人所擁有住宅的73.55%。內政部指出,法人擁有多戶住宅的人數比例高,囤房現象較爲明顯。

第三,民國108年與109年2年內,擁有多房自然人共購買2萬1,792戶住宅,賣出2萬5,408宅,賣屋數量高於購屋數量3,616戶。同期間,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且擁有多戶住宅之法人,合計購買3,661戶住宅,售出1萬3,523宅,售出較購入多出9,862宅,同樣是賣出高於買進,顯示住宅權屬分配朝向較均衡方向調整

第四,民國109年第4季,持有1年內即出售住宅的比例,自然人爲9.74%,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的短期交易比例則高達54.51%,顯示法人的住宅短期買賣行爲相當頻繁。

多房自然人平均持有5.45宅 多房法人平均持有25.35宅

進一步深入分析可以發現,以所有權人持有宅數觀察,多房自然人有8萬938人,持有44萬1,354戶,自然人單獨持有住宅數,平均持有5.45宅。多房法人有1萬3,442人,34萬815戶,法人單獨持有住宅數,平均持有25.35宅;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擁有多房之法人,平均則持有26.93宅,又較法人整體平均爲高,此與金融服務業保險業持有較多住宅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