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羈押47天交保 遊淑慧:官員收賄就拿錢換自由?

臺北市議員遊淑慧。報系資料照

海峽交流基金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替業者處理工五工業區擴大案土地變更,昨天被桃園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罪嫌起訴,具體求刑12年;全案移審桃園地院後,法官今天凌晨裁定鄭文燦2800萬元交保,羈押47天。臺北市議員遊淑慧今在臉書質疑,法官認爲,官員收賄,就讓他拿錢換自由嗎?

遊淑慧表示,鄭文燦市長收賄500萬,助變更土地,羈押僅47天,一起訴就同意2800萬交保。國民黨籍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出資500萬,助郭臺銘總統連署,羈押200天,直至一審判決,才150萬交保。

另外,林秉樞涉嫌家暴立委女友,遭羈押禁見長達8個月,創下臺灣司法史最久紀錄。臺灣的司法有幾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