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宣佈 有條件開放華僑及外國人投資ETN
證交所宣佈,爲吸引國際資金參與臺灣資本市場,金管會發布新令,依據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6款規定,覈定依證券商發行指數投資證券處理準則規定發行之指數投資證券(ETN),自3月31日起爲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得投資之證券範圍,但不包括指標價值之計算方法含有新臺幣匯率之ETN。
另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公債、公司債(不含私募轉換公司債)、金融債券、貨幣市場工具、貨幣市場基金之總額度,並計從事店頭股權衍生性商品、店頭新臺幣利率衍生性商品、店頭結構型商品及轉換公司債資產交換選擇權端交易所支付之新臺幣權利金及交換結算差價淨支付金額,不得超過其匯入資金之30%,投資ETN總金額也納入前述限制運用。
目前上市ETN計16檔,除元富新中國N(020002)因指標價值之計算方法含新臺幣匯率,依上述發佈新令規定華僑及外國人不得投資外,其餘15檔則爲華僑及外國人得投資標的。
證交所落實主管機關「資本市場藍圖」願景,營造公平效率、創新開放、多元化及國際化的資本市場,此次開放預計將爲ETN注入另一波資金活水,未來將持續推動活絡股市措施,以期能夠吸引更多資金投入我國股市,增進經濟成長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