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嚴懲財務造假,有哪些利好?

中新經緯7月5日電 (董湘依 鄭錚)據證監會網站5日消息,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就《關於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答記者問時表示,中國證監會高度重視提升財務造假違法違規成本和涉及的投資者保護工作,積極推動構建行政執法、民事追責、刑事打擊“三位一體”的立體化追責體系。

一是在立法層面上,推動修訂《證券法》,對違規信披公司和責任人的罰款上限由60萬元、30萬元大幅提升至1000萬元、500萬元,對欺詐發行的罰款上限由募集資金的5%提高到1倍;《刑法修正案(十一)》將違規披露的刑期上限由3年提高至10年;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出具虛假證明文件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

二是在立體化追責上,行政處罰是立體化追責的一環,刑事追責和民事賠償也是立體化追責的重要組成部分。刑事追責方面,今年以來已依法將40餘起財務造假、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民事追責方面,中國證監會指導投資者服務中心,積極支持投資者發起民事追償訴訟,綜合運用先行賠付、支持訴訟、代位訴訟等,強化投資者賠償救濟。目前正在對上市公司(包括部分退市公司)重大違法案件支持投資者向人民法院申請發起普通代表人訴訟10起,在審支持訴訟22起。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琦分析,這表示中國證監會高度重視資本市場中存在的財務造假問題,並且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來打擊和預防這種行爲,主要有以下的意義:

一是提高違法成本。通過修訂《證券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大幅提升了對違規信息披露公司和責任人的罰款上限,以及對欺詐發行的罰款比例和刑期上限,這顯著提高了違法成本,使得潛在的違法者需要重新評估其行爲的後果。

二是立體化追責體系。構建了一個包括行政執法、民事追責和刑事打擊在內的綜合追責體系。這種體系能夠更全面地對違法行爲進行打擊,確保違法者在不同層面上都可能受到懲罰。

三是加快行政處罰。作爲立體化追責體系的一部分,行政處罰是快速反應和初步懲處的手段,可以迅速對違規行爲進行制止和處罰。

四是強化刑事追責。通過將財務造假等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強化了刑事追責的力度,使得違法者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

五是完善民事追責。支持投資者通過民事訴訟追償損失,包括先行賠付、支持訴訟、代位訴訟等方式,這不僅爲投資者提供了賠償途徑,也增加了違法者的賠償壓力。

六是加投資者保護。通過指導投資者服務中心,積極支持投資者發起民事追償訴訟,強化了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提高了投資者對市場的信心。

七是解決普通代表人訴訟。支持投資者向人民法院申請發起普通代表人訴訟,這是一種集體訴訟機制,可以更有效地解決大規模的投資者索賠問題。

張琦表示,總體來看,這些政策的出臺顯示了中國證監會對於維護資本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提高市場透明度和公平性的決心。通過提高違法成本、構建立體化追責體系以及加強投資者保護,有助於淨化市場環境,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清華大學國家金融研究院院長、五道口金融學院副院長田軒接受中新經緯記者採訪時表示,新措施大幅提升財務造假違法違規成本和打擊力度,會增強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的震懾作用,有利於提升投資者保護實效,有利於構建行政、民事、和刑事的立體化追責體系,促進我國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

前海開源基金首席經濟學家楊德龍認爲,這是落實新“國九條”要求的重要方面,也是打造“1+N”配套監管措施的重要舉措,對提振投資者信心,維護良好的市場生態有重要的意義。同時,對券商投行等業務的發展也會產生影響。券商等中介機構要起到監督作用,如果涉嫌聯合造假,也會追責相應的責任。

楊德龍提醒,券商在開展業務方面,一定要誠實守信,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