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求停工 勞工薪水恐怕拿不到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確診海軍官兵遍佈全臺,曾有部分患者赴如餐廳等地消費,包括飲食如廁等,部分地方政府要求事業單位停工。(報系資料照)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確診海軍官兵遍佈全臺,曾有部分患者赴如餐廳等地消費,包括飲食、如廁等,部分地方政府要求事業單位停工,停工時薪資要如何計算呢?勞動部表示,地方政府公告停工不可歸責於勞雙方,因此也未強制僱主給薪,但僱主不可強制勞工休特別休假,否則可處2萬至100萬元。

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酒店舞廳業等停業,至今仍未復工,影響勞工權益甚劇,勞動部官員表示,如果是政府要求停工,不可歸責勞僱雙方,未強制僱主給薪;但如果是因爲事業單位因爲辦公室要「消毒」爲由,要求員工不來上班,因爲是企業要求,此時僱主仍應給付工資,也不得要求勞工以特別休假、補休假等取代,違法可處2萬至100萬元。

勞動部官員也舉例,如日前在臺中曾有公司因爲有員工確診,宣佈全公司停工,但是公司自主要求,不是衛生單位要求,因此仍要給付全薪;至於是否能夠適用傳染病防治法公假規定,他說,該規定適用如登革熱等做居家消毒,

全產秘書長戴國榮表示,如果是不可歸責於勞僱雙方的強制停工,除了會減損勞工的薪資外,也會對僱主造成影響,但目前政府僅針對居家隔離、居家檢疫發給每天1000元防疫補償,但仍未針對配合政府政策如停工、消毒等發給補貼,政府應該儘速提出對應政策,以因應日後的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