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活春宮男女到案 樑文傑:雄警想證明很有辦案能力?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捷活春宮事件震驚社會,影片男主角坦承,自己是「突發奇想、一時興起」,至於年滿18歲女主角則說,自己是拗不過對方要求才做的,不知道會犯法臺北議員樑文傑批評,該案到檢方一定不起訴,高雄警方大費周章找人到案,是要證明很有辦案能力嗎?

男女疑在高雄捷運車廂上演口交秀。(圖/翻攝臉書、YouTube)

高雄市警局捷運警察隊循線查出女主角身分是高雄市某職校高三學生,在影片PO出隔天隨即通知到案說明。警方表示,該女與臺北念大二的男網友交往一陣子,僅見過2、3次面,由於社交能力較弱,爲爭取對方認同纔沒拒絕,事後心裡既難過又後悔,也不知這樣會觸法

警方也談到,光從影片內容來看,兩人雖然沒有裸體或明顯的猥褻行爲,但舉動已引人遐想,恐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妨害善良風俗,以及刑法妨害風化全案將函送究辦,並呼籲民衆若發現有類似情形,務必循「正常管道」舉發,不要自行上網拍攝的影片並流傳,以免觸法。

對此,樑文傑昨天在臉書指出,妨害風化的構成要件是「有沒有意圖使人觀覽」,該案可以發現應是兩個年輕人一時情不自禁,並沒有要表演給大家看的主觀意圖。他還表示,檢方最後一定是不起訴處分,質疑高雄警方「大費周章」找人到案說明,「是要證明自己很有辦案能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