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清芳真實原因爆出! 秘開庭「分到16億財產」有錢有股有豪宅

圖文/鏡週刊

歌手張清芳投資教父宋學仁的15年婚姻日前終結,本刊掌握權威消息,兩人並非協議離婚,而是由張清芳主動告進臺北地方法院,法院已請兩人親出庭,在法官面前調解離婚,而張清芳要離婚的理由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

▲臺北地院新店家事法庭6月初針對張清芳及宋學仁離婚案秘密開庭。(圖/鏡週刊)

張清芳提告後,她與宋學仁在6月初的某日一同到臺北地方法院新店家事法庭,在法官調解下,達成離婚及分配財產共識,張清芳共可分得宋學仁約16億元財產,包括13億元現金股票,另外一棟價值3億元豪宅

▲歌手張清芳認爲在婚姻中失去自我,主動向法院提告要求與宋學仁離婚及分產。(圖/東方IC)

歌手張清芳6月22日主動發聲明宣佈與百億身價投資銀行教父宋學仁離婚,表示是因「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而結束15年的婚姻。消息一出,各項傳聞不斷,有消息指出是宋學仁提議離婚,但本刊調查,主動提出離婚的人是張清芳,她委請律師賴芳玉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告,要求與丈夫宋學仁離婚及分配夫妻財產,要求離婚的主要理由,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

▲宋學仁是投行教父,身價逾一百五十億元,已在法官面前簽字同意與張清芳離婚。(圖/鏡週刊)

張清芳與宋學仁婚後第10年,2015年,二人爲了兒子中文教育舉家搬回臺灣,在外雙溪自建400坪別墅定居,宋學仁仍是以兒子與事業爲重心,張清芳做什麼事,都要宋學仁同意,張清芳曾抱怨,先生宋學仁太沒有安全感、太嚴厲了,她在這樣的婚姻與家庭生活中,覺得自己是局外人,丈夫事業忙錄,她在家裡時候,有時覺得很孤單。

▲宋學仁同意將臺北市外雙溪別墅(圖)及股票、現金過戶給張清芳,總值新臺幣16億元。(圖/翻攝自Google Map)

知情人士指出,張清芳長久以來,覺得在婚姻中逐漸失去自我,原本她爲了二個兒子,可以忍住心中不同想法,但近來二個兒子多數的時間都在國外,丈夫也沒有太多時間可以陪她,張清芳因此斷然決定結束這段15年的婚姻。

【更多鏡週刊報導

【張清芳分走十六億2】張清芳快刀斬亂麻 花5百換16億贍養費

【張清芳分走十六億3】法院離婚也有得來速 張清芳獲高人指點好聚好散

【張清芳分走十六億4】離婚程序還在跑 張清芳再賺2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