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協議離婚!張清芳「分到16億財產」 真正離婚理由曝光

張清芳離婚真正理由曝光。(圖/本報系資料照)

有「東方不敗」之稱的華語歌壇天后張清芳,上月宣佈和投資教父宋學仁離婚,斷了15年豪門婚,當時她表明「無法克服雙方的差異性」,因此選擇分開,原因不願多談,現傳出她主動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告,離婚理由也曝光了。

據《鏡週刊報導,張清芳和宋學仁不是協議離婚,是她主動告進法院,法院已請兩人出庭,在法官面前調解離婚,最後達成離婚和財產分配共識,據悉,張清芳可分得約16億財產,其中包括13億現金股票,還有一棟價值3億元豪宅

知情人士透露,主動提離婚的張清芳,真正理由是「在婚姻中失去自我,成了家庭局外人」,本來爲了兒子可以忍耐,但近來兒子多在國外丈夫也沒什麼時間陪她,她才決定斷了15年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