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調解真實原因曝光!雙宋離婚確定「清算30億財產」

雙宋求低調快速,因此離婚採調解方式而非協議,預計8月初可完成。(達志影像)

男神宋仲基與女神宋慧喬夢幻婚姻確定終結,昨雙宋先後宣佈離婚,其中男方在聲明中用到「調解離婚」一詞,引發外界諸多揣測,而韓媒事後以法律角度解出雙宋離婚選擇「調解不協商」的真正原因,同時確認了身爲演藝圈吸金機的雙方,竟需要爲感情破局一事,清算超過30億高額財產,正式離婚庭期也出爐,到了8月份,「宋宋CP」將正式成爲過去式。

據悉,韓國演藝圈過去從未有過主動宣告離婚的案例,因此雙宋在一切底定前先公開此事,實屬罕見,且用申請調解而非協議離婚的方式,在南韓民法上來說,通常是沒有過錯的一方纔會願意申請調解,而韓媒也以法律角度解出雙宋採調解離婚的原因,表示若是協議離婚,則當事人需要親自到法院辦理相關手續,至少得出席兩次才能解決,而雙宋若現身勢必引起各界騷動,然若選用調解離婚的方式進行,則此事可全權委任律師處理,雙方可在不見到面的情況下「速戰速決」,又能維持低調作風,推測這是雙宋採取調解離婚的真正原因。

而談到離婚,必然牽扯財產分割問題,據瞭解,宋仲基與宋慧喬出道多年人氣不墜,雙方都累積不少身家,因此在離婚清算上,會需要花更多時間談判處理,據悉,男方一年收入約1.2億臺幣,接拍新片《阿斯達年代記》又入帳5千萬臺幣,房產部分,他在首爾有棟2700萬的豪宅,結婚那年更在梨泰院砸3億臺幣購買180坪豪宅,本被傳要當作結婚後的新房,但事後證實兩人沒入住該處。

至於宋慧喬,不但代言、戲約多,名下房產也更勝宋仲基,據悉,她在首爾高地價路段擁有2豪宅、1公寓,2008年在紐約買的房子,去年轉賣後倒賺1千多萬臺幣,名下不動產高達6.5億臺幣,房產加總更逼近10億臺幣,雙方的各式財產加起來,竟超過30億臺幣,這些都因爲離婚,尚待清算分割。

韓媒推測,兩人若都滿意離婚條件願意簽字,則可授權法定代理人代辦手續,若其中一方拒絕離婚,則將由調解離婚變成訴訟離婚,屆時雙宋便須親上法庭協調,而韓國法律規定,無子女的情況下,離婚有一個月考慮期,而雙宋離婚調停庭期定在7月底,然因7月底開始連續一星期爲韓國法庭固定暑假休假日,因此要到8月初才能開庭,無意外的話,雙宋屆時將會正式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