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神提「囤房稅」修法 卻遭泄有漏洞可鑽「反而課不到有錢人」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針對「囤房稅修法提出4項建議。(圖/記者張菱育攝)

記者張菱育、陳建宇綜合報導

臺灣不動產長期有「三高」現象房價高、空屋率高、自有率高等,爲了落實居住正義,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擬推動「囤房稅」修法。但是學者認爲,這樣的修法內容是「瞎子摸象」,畢竟全臺擁有4間房屋以上的民衆僅佔1%,且擁有3戶「帝寶」或是1戶「陶朱隱園」的有錢人,反而不用被課稅政府應該提出適當的配套措施

黃國昌建議,第一,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者,稅率從1.2%,調降至1%;第二,房屋稅條例應明定自住房屋的標準戶數;第三,提高非自住房屋法定稅率下限並明定多屋族差別稅率;第四,非自住房屋出租者適用較低稅率,未出租者依照持有戶數適用差別稅率。

調整囤房稅,對於中古屋市場來說,有怎樣的影響?全國不動產董事長葉春智認爲,「市場上大量房屋釋出,對業者來說不一定不好,畢竟如果房屋買賣流通活絡,對於健全整體房地產市場,有正面幫助。」此外,他也建議,房地合一稅的最高稅率45%應該調降,畢竟不動產已有課徵土增稅、房屋稅了。

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表示,此次提出的囤房稅修法,只是「瞎子摸象」,臺灣民衆擁有1間房子的佔60%,但是擁有4間房子的佔比可能僅1%,他舉例,若是一般民衆擁有5間小套房收租,就會被課徵囤房稅,但是如果擁有3戶「帝寶」或是1戶「陶朱隱園」的有錢人,反而不用被課稅,這樣就公平了嗎?

▲章定煊認爲,囤房稅如果遇到只買1戶「陶朱隱園」的有錢人,就失效用。(圖/記者湯興漢攝)

章定煊認爲,提出囤房稅的想法不錯,但是技術上來說,執行時會有許多漏洞,如果是採用「歸戶」來計算持有房屋數量,也有可能發生家庭採用「假離婚」的方式鑽漏洞,先生帶着一名子女持有3間房、太太帶着另一名子女持有另外3間房,因此,政府應該想好配套措施,且針對非自住房屋提高稅賦,不用等到多間囤房時纔要課稅。

前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歐美建設機構董事長卓永富表示,現行的房地產稅制已經有地價稅、房屋稅、房地合一稅等,再多1個囤房稅他認爲是疊牀架屋多此一舉,尤其自從房地合一稅實施之後,投資客幾乎消聲匿跡,若只是舉着居住正義的大旗但進行不必要的課稅,反而會打擊購屋者的信心,他不理解爲何有立委要提出這樣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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