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建2000基地臺、用戶無差別待遇 NCC許可遠傳、亞太5G共網服務

▲遠傳電信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記者陳世昌臺北報導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3日決議許可遠傳電信、亞太電信申請共用5G的3.5GHz頻段無線電頻率,這也是《電信管理法》2019年上路後,不同電信商之間首例共頻、共網案,此案只待公平會許可之後,亞太用戶很快就可使用到5G服務。但消費需注意,NCC雖要求2家電信商對5G用戶需公平對待,在5G接取上是公平的,但目前5G商轉網路是4G、5G網路並存共同運作,2家業者仍需各自接自己的4G網路,4G並未共用,用戶最終體驗並不一定相同。我國5G行動寬頻開放是在2020年2月決標,當時亞太電信未標得3.5GHz的熱門頻段。亞太與遠傳協商後,雙方決定以分擔標金方式合作,並向NCC申請共同使用遠傳標得的80MHz(3340MHz至3420MHz),本案於3日獲NCC以附加條件方式通過。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遠傳、亞太因共網合作可節省成本,但委員會要求雙方增加基地建設,提高訊號涵蓋讓民衆受益。NCC要求業者應於1至2年內要完成新增建設,其中遠傳增建500臺5G基地臺、1000臺4G基地臺;亞太增建500臺4G基地臺。目前5G基地臺一臺約300萬元,4G基地臺一臺約100萬元,遠傳需增加投資逾3億元。▲亞太電信5G開臺記者會。(資料照片/記者餘弦妙攝)NCC說明,兩家公司3日除就網路管控能力、服務品質提升、涵蓋率提升等面向提出補充說明外,也做出具體承諾如下:

一、網路獨立控管:雙方共同成立 3.5GHz網路管理暨資安監督運作小組定期開會並提出運作報告報NCC備查。二、提升涵蓋率:雙方承諾增加建置基地臺數量共計2000臺,擴大綿密訊號涵蓋,提供消費者優質體驗。

這次遠傳及亞太共用無線電頻率之頻寬爲80MHz(3340MHz至3420MHz),未來共用無線電頻率後,對於雙方用戶均無差別待遇共同使用網路,讓用戶擁有相同網路服務品質,並且建立消費爭議處理管道及終止或暫停服務之消費者權益保障措施,確保各自用戶資料不受他方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