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雄三誤擊枉死要求國旗覆棺 家屬:一切依法不強人所難
海軍飛彈誤射雄三飛彈,導致漁船翔利升號船長黃文忠身亡,家屬悲痛之極下向總統蔡英文面陳要求國旗覆棺,引來外界關注。對此,黃的大兒子黃明華5日首度向外界澄清,對於國旗覆棺一事尊重合法性,不會強人所難,但盼政府全力協助。
黃明華表示,提出國旗覆棺一事,是因爲母親認爲「國家對不起父親」而決議出來的,認爲國家應該要還給父親一個公道,但從來都沒有強迫政府一定得照做,希望政府可以在法令許可的情形下,讓家屬沒有遺憾;如最後條件不符,家屬也只能接受。
▲黃文忠家屬聞訊崩潰。(圖/資料照)
總統蔡英文4日下午前往高雄,探視遭飛彈誤射枉死的翔利升船長黃文忠家屬,家屬當面向總統提出包含「國旗覆棺」在內的8點訴求,引來外界關注。對於「國旗覆棺」一事,各界看法兩極,有人認爲,黃文忠可視爲因公枉死,國家對不起黃家;但反對方則批評於法不容,沒有功勳豈容任意覆蓋國旗。
而對於家屬的要求,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少將說,家屬訴求國防部都有聽到,會按照相關規定,積極與家屬協調、溝通,依照相關規定與條文內容協商,對家屬提供協助。
一、中華民國國民,生前無玷辱國家及國民榮譽情事,逝世後於其靈柩覆蓋國旗,依本要點規定辦理。但軍人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現任或卸任元首、副元首逝世,得以國旗覆蓋靈柩。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以國旗覆蓋靈柩:(一)對國家、社會具有重大貢獻,逝世後經總統明令派治喪大員治喪者。(二)依勳章條例獲頒勳章者。(三)依獎章條例獲頒功績獎章、楷模獎章者。(四)依褒揚條例獲褒揚者。(五)依忠烈祠祀辦法入祀忠烈祠者。
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遺屬提具相關證明文件報內政部同意者,得以國旗覆蓋靈柩:(一)因公殉職或爲社會公義犧牲,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證明者。(二)於專業領域有特殊貢獻,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證明者。
五、覆蓋國旗者,以與逝世者身分相當、階級相同或較高者爲原則。
六、覆蓋靈柩之國旗規格,以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所定國旗各號尺度表內第七號爲原則。
七、覆蓋靈柩之國旗,應避免觸及地面。
八、國旗青天白日部分,應蓋於靈柩之右前方。
九、於靈柩入葬之前,由擡柩者將國旗水平持起摺疊,於靈柩入葬後送交逝世者遺屬保管。
十、外國人逝世,於其靈柩覆蓋我國國旗,準用本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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