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教授舌吻指侵暴瘦10公斤休學 女博士生嚇:連性冷感都說了

▲性騷擾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黃克翔攝)

社會中心新竹報導

國立清華大學一名曾獲績優教師教授遭女博士生指控,2013年9月間以討論爲由,在辦公室強吻、摸臀甚至指侵,對方嚇得不敢反抗,此事檢方處分不起訴,他仍遭到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解聘,再提行政訴訟敗訴,女博士生求償300萬元,高等法院日前判決賠償20萬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女博士生指控,在2013年9月6至趁着在辦公室討論時,遭到該教授舌吻10秒 ,還摸臀襲胸,她嚇得推開對方,「你跟我說這些會下地獄!」對方纔鬆手,事後傳訊息友人哭訴,「他抱超緊」、「他舌頭都伸了」、「他說他喜歡我很久了」,同月11日至15日期間,更遭到對方指侵,但礙於對方是教授不敢反抗。

30多歲的女博士生給友人的訊息中寫道,「除了進來什麼都做了」、「我連性冷感都說了」,同年11月因此向學校性平會投訴,並且提告。不過該教授出示親吻當晚女博士生的訊息,內容寫道,「可以讓我偷偷的喜歡你嗎?」指稱是對方對他有愛慕之情,不過反控女博士生性騷擾的部分校方認爲不成立,之後將人解聘;而女博士生提告性侵部分,則因爲證據不足不起訴。

該教授不滿再提出行政訴訟敗訴。女博士生再以更換指導教授、更換其他課堂上課,無法如期完成博士班學業影響教權,又因此事暴瘦10公斤,身心受創只能休學,提出300萬賠償。高院認爲雙方都已成年,應嚴守師生男女分際考量兩造經濟能力條件,日前判決教授應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