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爆侵佔國有地 黃國昌認了

前立委黃國昌承認汐止住家後面確實有增加違建,這30幾年前的東西,「我一定尊重主管機關認定。」(中時資料照/劉宗龍攝)

前立委黃國昌昨(14日)晚間遭民進黨議員張錦豪爆料,不僅汐止住家違建「變高變胖」,還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證實,黃國昌住家一帶的基地範圍大,被佔用地共有2筆,要求黃國昌必須在1個月內騰空返還,並繳納違約金。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也表示,會依違建管理辦法,以拍照列管方式追蹤。黃國昌今(15日)迴應,後面確實有增加違建,這30幾年前的東西,「我一定尊重主管機關認定。」

黃國昌今晚與「館長」陳之漢直播宣傳716公平正義凱道遊行,談及汐止住家被國產署認定侵佔國有地,他表示,民國78年左右父母蓋了一輛透天厝,後面確實有增加違建,這30幾年前的東西,昨天新聞出來,說侵佔國有地確定,「我一定尊重主管機關認定。」

黃國昌也疑惑,「國產署連通知都沒通知我,是用發新聞稿的方式通知」,但強調,「我是念法律的,如果我家有越界建築,法律上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黃國昌說,自己不要陷入他們的戰場,新北市政府怎麼認定,就按照認定的原則去做,不以個案來講,新北市這種幾十年的既存違建都是列爲第一類,列冊造管。

新北市府地政局今表示,初步以相關報導資料看來,這塊土地屬於山坡地保育區暫未編定用地,還要依據土地所有權人的國有財產署來文,檢附相關證據與資料,確認適用區域計劃法管理,或適用林業用地管制。針對黃國昌佔用國有土地一事,將配合土地所有權人國產署所確認當事人違規使用情形,再請違規行爲人一個月內改善,屆期如拒不改善,依據森林法、區域計劃法規定,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