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爆黃國昌住家違建「蓋在國有地上」 新北市府:最重罰30萬元

張錦豪在臉書PO出2006年與2018年黃國昌透天厝的空拍圖。(張錦豪提供)

張錦豪稱黃國昌佔用國有地使用分區居然是山坡地保育區。(張錦豪提供)

「館長」陳之漢、前立委黃國昌以「公平正義救臺灣」爲訴求,發起民衆7月16日上凱道遊行,遭到綠營圍剿。近來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14日晚間在臉書發文酸黃國昌,「聖人國昌超越你的想像!違建只有昌能你不能」,還指控黃違建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

人在國外的張錦豪透過臉書發文「人間的極品!道德的典範」,黃國昌在汐止水源路上的透天厝領有合法使照爲1至4樓,每層樓同爲114.3平方公尺,除了加蓋第五層樓,還被在地的人加碼爆料「他家後面全部都是違建」。

張錦豪說,曾沿着康誥坑溪,竟發現「大驚奇」,根據老丙建容積160%,建蔽率40%,黃不僅把其餘的60%全蓋滿,居然還直接蓋在國有地上,2塊佔用國有地的使用分區都是山坡地保育區。經專業人士計算,白雲段13地號約佔用25平方公尺、秀山段1203地號則佔佔用54平方公尺。

張錦豪還PO出2006年與2018年的空拍圖,「除了頂樓不一樣,後方增建物也不一樣,國昌老師家的違建真的是發揮到了極致,光是違建的面積就超過原本合法的1倍。」

張還酸說,「人間的極品!道德的典範!至於把房子蓋在國有山坡地保育區上違反什麼法令,可能要問問黃律師才正確,不曉得我引用的對不對。」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新北市府說,山坡地保育區不容許蓋住宅,如違法,最重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