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咬「大創案」 蘇煥智告發黃偉哲、鄧振中、楊珍妮

臺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前往臺北地檢署,針對立委黃偉哲等人在大創案違法關說放行日本災區食品一案作出刑事告發。(圖/蘇煥智提供)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10月29日前往臺北地檢署,針對立委黃偉哲、黃偉哲辦公室主任曾碧珠、前經濟部長鄧振中國貿局長楊珍妮在大創案中違法關說放行日本核災區食品一案作出刑事告發。

蘇煥智表示大創案的本質,就是臺灣立法委員官員與日本廠商官商勾結,罔顧國人健康從日本核災區進口食品。針對大創案,蘇煥智提出以下質疑:一、大創公司遭查獲違法進口核災區食品,爲何2015年3月份被查獲,卻遲至11月份才下令禁止輸入?期間長達8個月!

二、大創公司遭查獲違法進口核災區食品,被禁止輸入6個月,爲何禁止期間仍可大量違法輸入超過兩百個貨櫃?三、國貿局竟自行放棄實質審查權,同意以廠商自行出具的保證書替代實質審查,顯然已違反貿易法31條規定!四,立法委員黃偉哲罔顧國人健康,以立委權力向官員施壓,主導整個事件,這樣的行爲已構成貪污治罪條例的貪污圖利罪責

蘇煥智表示鄧振中與楊珍妮竟同意放棄實質審查,僅憑臺灣大創公司提出的「書面保證書」,作形式上之審查,讓臺灣大創公司得以連續造假提出,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主管事務圖利罪」。而黃偉哲與曾碧珠做爲以國會議員立法監督職權,主導整個違法放水決策的形成,依照刑法31條規定,就是貪污圖利的共同正犯。

蘇煥智除前往臺北地檢署告發黃偉哲、曾碧珠、鄧振中與楊珍妮貪污圖利罪之 外,之後並前往監察院檢舉鄧振中與楊珍妮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行爲,蘇煥智除要求檢方儘速偵辦大創案之外,更要求監院調查政府官員涉及瀆職,以正官箴。

▲黃偉哲委律師遞狀對蘇煥智及高思博提出違反選罷法、加重毀謗等罪告訴。(圖/黃偉哲提供)

黃偉哲競選發言人蔡旺詮表示由於高思博及蘇煥智兩位參選人,因所謂「大創案」屢次以不實言論進行抹黑攻擊,黃偉哲10月29日委由律師遞狀對蘇煥智及高思博提出違反選罷法、加重毀謗等罪告訴。蔡旺詮表示黃偉哲爲人處事溫和厚道,堅持正面選舉,不願意動輒對其他參選人提告。但是如同民進黨市黨部主委黃先柱所說「老實人總是被欺負」。高思博及蘇煥智,各自宣稱「法學專業」與「人權律師」,卻違背無罪推定及證據法則,採取抹黑攻擊的選舉手法

針對黃偉哲就「大創案」對國民黨臺南市長候選人高思博及無黨籍候選人蘇煥智提告,高思博29日表示包括自己和前縣長蘇煥智提出的論證都是有憑有據的事實,黃偉哲不能以法院檢察官遲遲不啓動刑事調查程序,就一直「無罪推定」下去,高思博要黃偉哲不要再躲在民進黨的庇護下,同時也將對黃偉哲提出誣告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