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讀法律講的話都是正確的?放的屁都是香的?

▲不少民衆支持死刑(圖/翻攝自我反對廢死刑粉絲專頁

作者/Rocin Hsu(徐中傑

如果大家仔細看最近支持廢死的朋友們,是不是大都是學法律的﹝不是法律系,就是社會系的文科背景﹞,你們會不會覺得很奇怪,怎麼沒有其他科系人站出來支持廢死?反而許多理、工、商科人士站出來罵這羣人腦殘呢?

原因很簡單:工科的人發現運作的機械有問題,想辦法找出問題點來修復,讓機臺能繼續運作。理科的人發現理論有問題,會主動找出更完備的理論,證明更完備成爲永恆的定律。商科的人發現經濟有問題,會看大環境的變化,試着讓經濟好轉,如果大環境不能好轉,會試着讓風險程度降到最低。

那讀法律的文科人發現法律有問題會怎麼做?例如死刑有可能冤獄,怎麼辦?→告訴大家死刑不能喝止犯罪,應該以修復性的思考,讓彼此傷口降到最低!→但是還是沒有試着去修復法律的漏洞

這一點思考邏輯讓讀理、工、商的人非常不能理解。死刑與否重要嗎?筆者完全沒感覺,正在看這文章的你也沒感覺。原因很簡單:我又沒犯傷天害理的事,管他槍決、絞刑還是五馬分屍的什麼,我都沒差!

那誰會對死刑有感覺?只有兇嫌有感覺,對吧!以理工的角度,他被判死刑,要有足夠的證明這辦決是對的!同樣一個物理理論的成立,是要經過無數次數學證明、無數次的實驗證明正確纔是「定律「。

死刑的判決也是要經過充足的「證據」才能定下判決,不然都不可以妄下判決,這就是法律界有名的「無罪推定論」。它的來源來自於統計學「假說檢定」:在有效的隨機數據上,我們要舉出足夠的數據支持這假說爲真,不然假說是不成立的。檢方要拿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你有罪」,不然你就是無罪!

這羣支持廢死的法律人老拿江國慶一案來說嘴,其實很不應該,因爲當時的時空背景是「有罪推定論「!你要拿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你無罪」,不然你就是有罪,這樣才造成冤案的產生。

OK!那今天龔重安人渣,都已經有充分的證據之下,你們還提「冤案」?你們知道傷害了多少人?警政、鑑識、醫藥、化學…

警政:警務人員第一線用生命和犯人搏鬥,拼老命的把人抓回來!結果假釋後,他還要擔心人家會不會報復;警察要學的防身術、搏擊...等等,這些也是老祖宗傳承下來的學問!你不會認爲警察學武術,就像在公園打太極一般的養生吧!?

鑑識:當鑑識人員在寧亂的現場找尋證據,這些精細程度可不是法律人員可以理解的,影藏的細微毛髮,血跡反應,DNA,有時甚至必須要送到專業機構,例如清大化學系臺大化學系...等等,必要時甚至請國外人員纔可以鑑識,或者請李昌鈺博士特地回國用紅外線定位儀來找證據。

結果學法律的就用~~有冤獄的可能,就打死了這些拼命找證據的專業人士!還是你覺得你學法律,在鑑識的程度你可以比清大化學系、臺大化學系厲害?還是學法律的諸位覺得化學系的只能拿石蕊試紙檢驗酸鹼度?

醫學:你和我都也許看過屍體,可是你有沒有看到過腐爛發臭到極點的屍體?法醫花很長的時間在屍體上研究被害的過程【刀傷彈傷、中毒、溺水…】,你可以在屍臭福馬林的環境下待下去?DNA每個人都不一樣,但還不是拿着顯微鏡一條一條的比對,以求勿枉勿縱,讀法律的你可以嗎?

結果得到的結果,這些證據,就算已經罪證確鑿,被學法律的講「未經法律訓練,沒辦法去作思考的邏輯」給打死!

這個社會被學法律的搞成~~只要學了法律,你就懂了理、工、醫、藥、文、商、甚至宗教學!那除了法律,我反問你!你懂不懂統計學、醫藥學、電子學、土木學、鑑識學、分析化學什麼都不懂,就把所有科學給打死,學法律的是神嗎?

理公背景的筆者,輔修商學,所以多少了解統計!出社會有從事工會事務,所以對法律也稍有涉獵,所以我知道法律人除了法律以外!根本什麼也不懂。

法律本身有漏洞,自己沒有想辦法去改善,去尋求更多的證據來填補只一味高喊廢死,然後講那羣反廢死的是未經法律訓練,不瞭解自由權工作權、生存權生命權

接着談論修補式司法,無疑是希望藉由這種方式,填補社會的裂痕!~你以爲你是佛陀還是耶穌?如果真的教化人心,那別拿人民的納稅錢,因爲大家付錢給你,是要你做出正確的判決,不是要你來當傳道者!

最後是「政治學」:民主政治就是少數服從多數,對吧?

當90%的人反廢死時,臺灣經過荷蘭統治、日本統治、國民政府來臺解嚴,好不容易有民主政治的時候,那有種來公投阿。結果在那邊罵人是鄉愿,未經法律訓練,不瞭解人權,所以拒絕公投﹝其實這些人自己也心知肚明公投一定輸,所以用很高尚的理由來回避~你們大家都是鄉愿,未經法律訓練...這種屁話無限循環﹞

漫畫航海王中,蒙布朗、諾蘭德對大戰士卡爾葛拉大罵:「我最恨的就是你們這種什麼都不肯進步,將一切都推給神、迷信的人了;我們的科技、醫術,是我們國家一代代的航海家、科學家們犧牲自己,冒險求知來的,你們這種否定一切文明努力的人,就是對我們這些犧牲的先人們最大的侮辱。」

法律人不是應該讓每一次判決都勿枉勿縱嗎?不是要讓公理正義得到聲張嗎?不應該重視專業,多找證據來免除誤判嗎?結果變成一堆沒見過屍體、不懂其他專業學問的「知識分子」在法律象牙塔中指責其他人的無知?你們否定了罪證確鑿的證據,還整天只講冤案?就是對用盡畢生心力研究這些科學的先人們最大的污辱!

我支持這些知識份子在反黑箱服貿、工會運動、社會抗爭上的努力,我私下也送所需物資給這羣有心要改善社會的年輕人,了表心意!但不代表這些人什麼都是對的,最起碼上在廢死這議題上,不代表這羣人放的屁都是香的。只要臺灣的政治、司法還是由這羣坐井觀天的井底蛙來把持着,那在下就絕對不會支持廢死。

【以下的補充是特別寫給家長看的】

你or妳,不管是懷胎十月,或者工作得半死,好不容易養大的可愛寶貝,到了上學的年紀,你會不會很高興?【我的小寶貝要上學啦!】

你高興的牽着小寶貝的手手學校上課,送到校門口,看着小寶貝進去學校上課!

問題來了,你要不要跟進去?如果你跟進去,防礙到老師的教學,那麼你就可能是恐龍家長喔!!

所以通常是你送到學校門口後,你們就轉身去上班了吧,畢竟我們還是爲了五斗米折腰阿!!小朋友乖乖的聽老師上課,小寶貝很希望將今天學到的東西分享給爸爸媽媽聽。

下班回家,妳們高興的去接小朋友下課,老師難過得跟你說:對不起,有個怪叔叔衝進校園內,把你的小寶貝殺害了!

你衝到學校後,只看見你的小寶貝滿身的血跡,那麼你們會怎麼想??

............

這個時候有人跟你說兇手是因爲社會的冷漠、找不到工作、交不到女友、個性孤僻、連FB都沒人按贊,所以他一心求死卻不敢死,他怕攻擊一般人後會被打,所以他只好拿小寶貝下手?

由此證明讓他死只是趁他心意!絕對不能讓他死!然後什麼做爲都沒有做...

身爲家長的你可以接受?如果你都可以接受,那我相信您喊廢死,沒人可以反對!

【如果您贊同,也請您分享出去,讓更多人可以看到,謝謝】

●作者Rocin Hsu(徐中傑),新竹,雖然是死老百姓但絕對不混吃等死,絕對不強調自己愛臺灣,因爲根本跟臺灣共存亡。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雲友更多參與,也歡迎網友發表高見,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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