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監勞作捱罵 受刑人爲求「放風」竟恐嚇高院法官
在監勞作捱罵 受刑人爲求「放風」竟恐嚇高院法官。(報系資料照)
葉姓男子不滿服刑時機車被偷,恐嚇北檢被判刑入監,聲請再審遭高院駁回,他因在監勞作時遭責罵,想藉被借提「放風」逃避勞作,竟寄信恐嚇高院承辦再審案審判長「潑尿」。臺北地院審理時,他竟製作靈位寄給承審法官,法官依職務強制罪判刑7月。可上訴。
葉曾任職保全,多年前因欠信用卡費遭銀行催繳,恐嚇銀行揚言放火、殺人,恐嚇分行經理勒索5000元,否則破壞ATM,還將咖啡倒進ATM,多次進出法院。
葉因另案被判刑6月,出監後因不滿服刑期間機車失竊,要求北檢賠償未果,2017年3月致電北檢政風室恐嚇要潑硫酸,被判刑5月確定,他聲請再審、抗告、再抗告均遭駁回。他2018年11月在巖灣技訓所服刑因勞作時遭責罵,爲求借提至高院開庭規避勞作,寫信恐嚇法官。
他寫信恐嚇「對北檢潑滾燙沙拉油,拿瓦斯桶引爆,放火燒北檢2辦,想拿尿潑下去女書記官及承辦再審案的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高院函送北檢偵辦。
北院審理時,葉辯稱他患精神病,辨識能力低下,將責任推給技訓所人員,另製作靈位寄送北院承審法官,事後推稱是收到開庭通知遭家人責罵情緒失控。
但法官依據另案醫院對葉精神鑑定,認爲葉有反社會人格特質,無重大精神疾病,犯案動機不值得同情,判處葉徒刑7月。
此外,葉2019年以「國內郵資已付」等廣告信函或宣傳單,將紙製靈位寄給永和警分局偵查隊長、派出所所長。新北地院日前另依僞造文書等罪判刑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