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代價大!用假鈔騙17歲少女 慘賠20萬還遭判1年徒刑

桃園1名曾姓男子約17歲女網友于彰化性交易,雙方約定以2萬元成交,事後曾男竟以22張玩具假鈔支付,女子氣得報警,彰化地院依以詐術使少年爲有對價之性交行爲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向女網友支付20萬元。(葉靜美攝)

桃園1名曾姓男子約17歲女網友于彰化性交易,雙方約定以2萬元成交,事後曾男以紅包袋裝錢交付交易金額,不料女子返家打開紅包袋,竟發現裡面是22張玩具假鈔,女子氣得報警,彰化地院依以詐術使少年爲有對價之性交行爲罪,判處曾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向女網友支付20萬元。

判決書指出,曾男透過通訊軟體結識女網友,雙方進而互加好友,2023年9月間,當時女網友爲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少女,曾男透過通訊軟體,對女網友佯稱願以2萬元代價,與女網友進行性交易,女網友同意進行性交易後,曾男於同日凌晨12時許,駕自小客車自桃園南下,前往彰化縣某超商搭載女子。

曾男接到女網友後,2人隨即一起前往彰化縣某汽車旅館房間內進行性交易,直到隔天上午6時許,曾男再開車搭載女子返回超商,並在車上交付內裝約定報酬2萬元之紅包給女網友。

女網友返家後拆開紅包,發現裡面是玩具銀行之假鈔22張,始知上當,憤而報警,彰化地院判曾男以詐術使少年爲有對價之性交行爲罪,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向被害人支付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