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信信託因信託財產挪用於非信託目的再收罰單

藍鯨新聞7月11日訊(記者 黃玉潔 肖陽 實習生)近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接連兩天對原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安信信託”)的員工做出處罰,罰款金額最高達40萬元。

具體來看,時任原安信信託信託業務三部總經理陳清軍對原安信信託違規將信託財產挪用於非信託目的的用途負有直接責任,被警告並處罰款40萬元。

原安信信託風控總監、信託業務一部總經理馮之鑫,對原安信信託違規將信託財產用於股東、違規將信託財產用於兌付其它信託項目、違規將信託財產用於置換固有貸款、違規將信託財產用於其它非信託目的的行爲負有直接責任,均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十五年。

時任原安信信託副總經理樑清德,對原安信信託違規將信託財產用於股東、違規將信託財產用於兌付其他信託項目、違規將信託財產用於置換固有貸款、違規將信託財產用於其它非信託目的的行爲負有直接責任,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十五年。

時任原安信信託信託業務五部總經理吳忠禮,對原安信信託承諾信託財產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負有直接責任,被警告並處罰款2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罰單提到的是“原”安信信託。據瞭解,原安信信託於2023年4月完成重組,並於5月更名爲建元信託。

據建元信託於7月11日發佈的關於重大資產出售實施進展情況的公告顯示,2021年7月23日,建元信託與中國銀行上海分行簽署債務和解協議,建元信託向中國銀行上海分行轉讓持有的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信銀國際”)3.4%股權、建元信託持有的多個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全部收益權或其50%(不含該部分收益權於償債確認日對應的底層現金資產)以及建元信託持有的湖南大宇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本金爲4000 萬元的質押貸款的債權以及 8 億元以償還待和解債務(包括本金32.78億元及對應利息、罰息、資金成本、其他費用等)。

目前,建元信託持有的湖南大宇新能源技術有限公司4000萬元質押貸款債權的相關權利,以及“華安資產-懷瑾抱鈺2號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全部收益權的50%(不含該部分收益權於償債確認日對應的底層現金資產)的相關權利的交割已履行完畢。

據建元信託2023年年報顯示,建元信託註冊資本爲98.44億元,法人爲秦懌。

2023年,建元信託營業收入爲3.34億元,同比增長71.52%;歸母淨利潤爲0.42億元,扭虧爲盈。

建元信託的主要業務包括固有業務、信託業務。信託業務方面,2023年信託業務收爲入3.05億元,同比增長59.5%;固有業務方面,2023年固有業務利息收入爲2907萬元,同比增長722.6%;投資收益爲9954萬元。特別的,2023年建元信託利息支出爲1251萬元,同比下降98.01%。對此,建元信託表示,主要系和解方案達成,公司對相關利息自2023年2月起不再計提,相關利息支出較同期大幅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