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停給付 要增加父母職能素養
聯合報昨天報導,去年育嬰留職停薪男性申請佔比創新高,這個扣緊育嬰留職停薪假、性別平等意識與父母職能素養的議題,有進一步深究的必要。
資料顯示,去年男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假的比率佔廿五點二%,創下史上新高;也就是說,每四名申請者就有一名男性。各界普遍認爲這與政府調高停薪的給付水準有關,畢竟過去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的給付額,限定爲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六成。六成這部分,系先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假,再依規定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系社會保險之給付權益。從二○二一年七月起,則是依據「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由政府埋單給予二成補助,兩者合計等同有八成的投保薪資水準。以此觀之,育嬰留停的男性申請者增加,多少來自於誘因之效。
若僅就六都男性申請育嬰留停比率來看,又以新北市的廿八點七七%最高,接着依序是臺中、桃園、臺南、高雄與臺北,這也凸顯育嬰留停申請者的性別及其背後的人文區位,實有內在關聯的影響。同時,這也顯示都會地區因年輕夫妻居多、性別平等意識擡頭,男性易於接受育嬰留停,從而凸顯育嬰留停與性別的關係,尚有其他外在影響因素。
因此,對於育嬰留停措施及其相關影響因素的考察,應可擴及至從意願問題到產業員工規模、從投保薪資到實質全薪的六成、從社會保險的給付權益到經費預算的撥給補助、從父母一方到父母兩人皆可同時請領、從停留期間的所得維持水準到如何再多些額外的主動收入、從六都到城鄉之間的申請落差、從性別平等意識的發揚到給付金額的性別差距、從留停復職到勞動權益保障、從交易成本到機會成本等留停考量因素等等。
而以女性居大多數的育嬰留停情形,也顯現包括育嬰、托育、課後照顧等親職角色扮演,自有其追求性別平權的拓展空間;更遑論還有領取給付背後所需具備的照顧涵養,究竟要如何生成、內化,成爲與時俱進的父母職能。此外,徒有育嬰留停之名,卻無照顧之實的各種道德危險行徑,也應從意願、能力及其結構性限制等作多方考量,否則在脆弱的人性誘因下,恐導致補貼政策在執行上反漠視了兒童權益保障的意旨。
總之,育嬰留職停薪假的策進措施,系從福利增進的思維出發,而非復歸於生存及兒童最佳利益發展的關懷;況且還有認知態度、專業知能及照顧技巧等父母職能素養的相關問題,以及男性申請育嬰留停者增多,究竟解決了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可以讓育嬰難題獲致何等的紓解效果?以及是否又衍生出什麼樣的後果?這些問題都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