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修法 未來育嬰留停可領8成薪、父母皆可同時申請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灣生育全球最低,已是「國安危機」等級。造成低生育率的原因複雜,爲了鼓勵民衆生育,行政院蘇貞昌6日拍板加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政府將補助2成;也就是說,未來修法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將從現行的6成,提高爲8成,拉近與原薪水差距,提高父母生養意願

▲政院將修法,讓勞工申請育嬰留停假期間可領8成薪。(圖/資料照)

衛福部勞動部6日在院會報告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院長蘇貞昌拍板實施「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方案」、「增加產檢次數項目」及「放寬育嬰留停及調整工時彈性」三大政策,讓民衆安心懷孕、平安生養。

爲讓民衆能安心生、安心養,勞動部指出,現行5日產檢假系考量懷孕受僱者產前檢查需求,參酌預防保健產檢次數10次而制定,配合產檢次數將增加爲14次,性別工作平等法產檢假日數將規劃由5日修正爲7日,至於增加2日之薪資,由政府補助,不加重僱主負擔。

至於育嬰留職停薪彈性申請部分,衛福部指出,爲鼓勵雙薪家庭父母,能夠共同陪伴子女成長,並給予經濟支持,將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辦法,使育兒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請領津貼(含補助)。

衛福部指出,育嬰留職停薪的申請期間可少於6個月,但每次不得少於30日,以2次爲限,使有短期照顧之需求者,亦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

此外,修正後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也不再限定需有正當理由,受僱者都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又考量僱主人力調配,以申請時「應提前預告僱主」爲配套措施,使勞僱雙方在和諧關係下,共同營造友善生養的職場環境。

另外,爲進一步減輕育兒父母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經濟負擔,除原本6成投保薪資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外,政府將另給予2成投保薪資補助,薪資替代率可達8成,讓育兒父母無後顧之憂,安心照顧陪伴幼兒。未來針對未滿30人之事業單位經勞僱雙方協商後,亦得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減少或調整工作時間規定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過去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只有6成薪水,影響民衆收入外,也影響生養意願,也會影響婦女勞參率。因此,這次政策上很重要的亮點,就是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由薪資的6成提高到8成,盼接近原先薪水,提高父母生養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