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可只請5天? 勞動部6月將試辦

以往一次請1個月以上的育嬰假,有望以「天」來請?勞動部將規劃試辦彈性育嬰留停,提供每次至少5天請育嬰留職停薪假,且在試辦單位願意更短日數方式計算的話,也可用單日計,估6月到年底先試辦。另有立委建議申請育嬰留停的孩子從3歲以下提升到6歲或8歲,但勞動部表示還要再評估。

試辦5天育嬰假

目前《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每次以不少於6個月爲原則,但受僱者有少於6個月之需求者,得以不低於30天之期間,向僱主提出申請,並以2次爲限,但各界希望育嬰假能更有彈性。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8日安排勞動部長許銘春就「安心生養!試辦彈性育嬰假及如何提高男性育嬰留停比例」進行專題報告。勞動部便宣佈,將規劃試辦彈性育嬰留停,提供每次至少5天的育嬰留停,預計會在今年6月到年底期間試辦。

鼓勵企業放單日假

關於試辦對象,許銘春指出,實施對象包含經濟部、交通部等所屬事業機構,與衛福部的醫療機構、勞動部附屬單位,併發函工商團體、科學園區公會及銀行業公會洽邀有意願的單位參與。她透露,目前規劃不少於5天期間爲彈性育嬰留停,且試辦單位如果願意用更短時限,例如單日來計算,也相當歡迎。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另外說明,關於每次不少於5天,試辦期間原則上希望僱主提供3次,若有困難可以下修,有意願增加次數者也可增加,最後看試辦結果再決定正式推行時的次數。

還有立委建議,目前父母可申請育嬰留停的孩子爲3歲以下,建議上修爲6歲或8歲。許銘春回覆,這與經費預算額度有關,需依據這次試辦結果,再找出最適合臺灣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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