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跳過漁會給風電業者「同意函」 漁民怒釀發動海上抗議
經濟部預告明年調降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爲讓風電業者在今年底前和臺電簽下較優的躉購費率,傳出漁業署跳過漁會,發「有條件同意函」給業者,幫忙加快取得籌設許可,彰化漁會總幹事陳諸贊怒批,漁業署完全沒爲漁民權益把關,最後和廠商達不成共識,將發動海上抗議。
陳諸贊表示,主要是漁會之前提出廠商要協助漁民轉型,提供工作機會等,但所有條件都還沒談好,漁業署7日竟直接發了該「有條件同意函」公文給業者,完全無法接受。
陳諸贊說,漁業署這樣的作爲,是讓漁會要自己跟廠商去談,最怕的就是廠商不鳥漁民的意見,最後根本達不成共識。陳諸贊強調,不是不願意配合政府政策,只是希望能正視「漁民轉型」和「給予保障」。
陳諸贊不滿轟,照理要和漁會、漁民站在同一邊的單位,卻轉向業者,不替老百姓的權益把關,盼漁業署還是要硬起來,給漁民交代,要是協議沒有結果,將發動很不願意樂見的海上抗議。
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迴應,電價變更和發放「籌設許可」是經濟部決定,只是該案有很多要件,各單位中,漁業署包含其中一項,站在維護漁民權益立場,原則上就會同意,併發「同意函」給業者,且發出前,廠商就有在跟漁會溝通。
王正芳強調,就算風電業者有這一份同意函,根據規定,申請開工許可前,業者要先跟漁會取得協議,達成共識才能動作,否則無法開工,並說漁業署一直以來一定都是和漁民在站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