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誤捕致鯨豚傷亡 海保署將再教育漁民

海龜擱淺死亡,經解剖,有29%(5只)是因爲腸胃道中發現人造物,死亡原因不單純。(海保署提供/林瑞益高雄傳真)

海洋保育人士希望,漁船海面作業應謹慎,或減速航行,避免造成海豚傷亡。(海保署提供/林瑞益高雄傳真)

海洋保育署24日公佈今年度第1季通報狀況鯨豚擱淺數量與去年同1季總數相同,海龜較去年第1季增加24只。海保署說,會對此加強漁民活體的搶救措施。海洋保育人士認爲,應該增設即時通報系統,避免船隻衝撞鯨豚致死。

海保署表示,今年第一季全臺共有44只鯨豚擱淺案件,其中43只死亡,1只爲活體迷航;海龜部分共125只通報案件,其中105只死亡,20只爲活體已釋回或收容

相較近年同期鯨豚擱淺數量,今年第1季通報案件與去年第1季鯨豚擱淺總數相同。擱淺種類以瓶鼻海豚、露脊鼠海豚最多,地點澎湖縣最多(9只),其次爲新北市彰化縣屏東縣臺東縣(4只)。超過半數擱淺鯨豚被發現時已腐爛嚴重,除了49%無法判斷擱淺原因外。漁業誤捕(28%)居次。

至於海龜,今年第1季共接獲125只擱淺通報案件,包含105只死亡擱淺、20只活體擱淺,與去年第1季擱淺101只(91只死亡擱淺,10只活體擱淺)相比,總通報數量增加24只。主要發現於新北市(40只)居冠,其次爲宜蘭縣(21只)、臺東縣(19只)等地區,種類以綠蠵龜104只最多;超過半數擱淺海龜被發現時已腐爛嚴重,無法判斷原因佔66只。

海保署表示,以鯨豚類的數據顯示,鯨豚在臺灣海域族羣穩定,但也可看出,漁業誤捕佔了28%,日後,會對漁民加強宣導,請漁民在發現活體鯨豚時,先通報海巡專線,再攜回港交由海保救援網(MARN)團隊處置,以提高存活率

海洋生態教育工作者葉建成說,建議成立救援或通報專線,賞鯨或在海上作業的船隻在發現鯨豚時,請通報海巡署,由官方通報附近海域的船隻注意,避免因爲高速航行造成誤觸鯨豚,造成傷亡,並促成友善的海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