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中國特色金融監管之路:全面提升有效性,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新體系
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願 北京報道
近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佈了《金融監管藍皮書:中國金融監管報告(2024)》(下稱《報告》),《報告》是金融監管藍皮書系列的第13本。《中國金融監管報告》主編胡濱在發佈會上指出,回顧我國金融監管體系改革歷程,我國金融監管改革順應經濟發展的總脈絡,遵循金融發展的主基調,着力有效處置金融風險,由此逐步形成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金融監管之路。
“當前我國金融監管體系仍存在一些需要優化提升的領域,要根據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我國金融穩定和發展機制,着力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把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提高站位、深化探索、創新實踐和全面統籌。”胡濱表示,未來,優化中國特色金融監管道路要注重進一步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以高質量發展作爲風險應對的基本邏輯,統籌貨幣政策與金融穩定、金融發展職能與金融監管職能、分業監管秉性與綜合經營趨勢、技術型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適配等四對重要關係,強化財政金融協同效應,推進金融開放和國際合作,提升金融監管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強大的金融監管助力金融強國和中國式現代化建設。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所長、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張曉晶表示,強大的金融監管是加快金融強國建設的關鍵核心金融要素之一,金融監管指標優化是必要工作,金融監管指標需要與貨幣、債務、宏觀槓桿率等金融指標緊密結合。提升金融監管有效性還要進一步優化監管體系,包括關注科技和金融結合所帶來的新風險,特別是傳統金融監管所不熟悉的風險,監管的科技化水平也應進一步提高等。
六方面完善金融監管
《報告》將中國70餘年金融監管改革與發展歷程,大致分爲四個階段:1949年-1978年大一統金融監管體系階段,1979年-1991年金融監管體系的過渡階段,1992年-2017年分業監管體系的建構和發展階段,2018年至今的金融監管體系的調整優化階段。
對於第四階段,《報告》認爲,這一時期外部環境複雜,國內經濟增長面臨下行壓力,多種類型的金融風險開始顯性化,個別領域風險較爲突出。201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定的金融監管改革和金融風險應對舉措發揮了重要作用,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金融體系整體穩定。2023年10月召開的中央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加快建設金融強國,強調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強調要提升金融監管有效性,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這種以人民爲中心、以穩定爲基礎、以全覆蓋和有效性爲重點、以金融強國爲目標、以中國特色金融發展之路爲保障的中國特色金融監管實踐正在深化,將以強大的金融監管紮實推進金融強國建設。
“當前和未來仍面臨內外複雜形勢,一些金融風險問題與挑戰值得警惕,金融穩定和發展機制需進一步完善。”胡濱表示,要着力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把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全面加強機構監管、行爲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和持續監管,不斷增強監管的前瞻性、精準性、有效性和協同性,以強大的監管助力金融強國建設。
主要在六方面:第一,加強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第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構建風險應對長效機制;第三,跳出金融看風險,以高質量發展作爲風險應對的基本邏輯;第四,統籌重點工作,全面提升金融監管有效性;第五,強化財政金融協同效應,有效防範兩類風險互溢;第六,推進金融開放和國際合作,有效防範內外風險共振傳染。
在全面提升金融監管有效性方面,胡濱認爲,應當着力統籌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金融發展與金融監管、分業監管與綜合經營、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四個重點工作,着力優化政策適宜度和政策一致性,強化金融監管全覆蓋,有效提升風險應對和金融監管有效性水平。與此同時,着力促進金融高質量發展和金融競爭力水平提升。
“中國金融業已經進入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表示,探討中國金融監管改革和發展,至少有六個要點值得關注:第一,如何堅持黨中央對金融監管的集中統一領導;第二,基於中國的實踐,研究中國的金融監管問題;第三,金融監管與金融政策的一致性,這涉及政策設計與協調問題;第四,需要用更專業的視角看待金融監管領域的一些具體問題;第五,吸收新的科技手段對日新月異的金融業實施“創新友好型”監管;第六,跟蹤研究國外金融監管的新實踐,充分考慮中國國情,有目的地吸收適合中國金融發展的理論和實踐。
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新體系
《報告》還對銀行業、保險業、科技金融、金融數據治理、加密資產市場監管等進行了專題分析。
對於2024年的銀行業監管,《報告》認爲,金融監管部門將堅持穩中求進、以進促穩、先立後破,錨定金融強國建設目標,紮實推進“強監管、防風險、促發展”各項工作。一是強監管嚴監管,全面加強機構監管、行爲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和持續監管;二是着力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到監管範圍之內,構建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長效機制;三是全力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積極穩妥防範和處置重點領域風險;四是精準高效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做好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五篇大文章;五是加強金融改革開放的深化,着力金融高水平開放,特別是制度型開放,同時,有效統籌金融開放與金融安全。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首次提出將科技金融作爲構建現代金融體系要做好的首篇“大文章”,《報告》認爲,這標誌着科技金融發展邁入新時段。從我國科技金融業態進展來看,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創業投資加大科技型企業投資力度;二是資本市場服務科技型企業的功能明顯增強;三是科技信貸力度不斷加大;四是科技保險穩步發展。
《報告》還就促進科技金融發展和優化科技金融監管提出了多方面的政策建議。例如,在科技信貸方面,應着力加強科技信貸支持,創新科技金融服務新體系:
一是加快現有銀行監管政策落地見效,完善差異化監管。根據監管政策實施情況,健全科技貸款授信審批、專屬評價和考覈體系,在防範風險牽頭下適度提高科技信貸不良貸款容忍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支持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審慎穩妥開展綜合經營,建立創新孵化機制,持續開展區塊鏈、人工智能、生物識別等科技應用。
二是適時重啓並優化投貸聯動試點。選定好試點區域和試點銀行,支持銀行機構根據自身稟賦條件,按照商業自願原則設立專業化的科技投資子公司,重點投資科創企業。放寬利率政策限制,適當提高不良貸款容忍度。
三是創新銀行支持工具。構建以數據驅動爲重要載體的授信新模式,從注重固定資產等傳統抵押模式轉向更注重企業的資信狀況、交易數據、資金流向、供應鏈等多維度的全景式授信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