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舊城區商圈 中市徵示範區

臺中市再造商圈特色,制定優化商區條例草案送審,二度遭議會退回。圖爲民間籌辦的「鈴蘭通散步祭」活動。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市爲振興舊市區,制定「臺中市促進優化商區發展自治條例」草案,昨天二度闖關議會法規會又遭退回。市府表示,該條例可授權覈准成立的商區,合法使用道路、騎樓或公共設施,可免遭檢舉,也可發展人文、歷史特色。議員認爲,商區範圍店家得百分百同意,恐窒礙難行;在騎樓或公有設施營業,有違背法律之虞。市府表示,將徵求示範區,盼議會同意試辦。

逢甲商圈管委會主委王朝藝說,大環境不如過往,加上檢舉達人多,若能合理開放,可發展出獨特風貌,願意配合推動示範區。舊市區有商家規畫推動「三輪車」,但受限於法規難以實行。

不少人到日本京都等歷史悠久城市,有人力車或保存歷史文化的營運模式,成爲當地特色。經發局長張峰源說,舊城區商圈需再造特色,另檢舉達人多,商圈常遭檢舉使用騎樓或道路等,不勝其擾。

中市經發局推出優化商區條例,沿街200公尺的商店若百分百同意加入,可設管委會,向審查委員會提出計劃,覈定後可使用公有土地、騎樓或道路、河川地等營業;採取事前審覈、管委會自主管理,避免營運亂象。

這項條例去年送中市議會審議,當時得取得商區範圍店家50%同意,但可收取管理費,議員質疑通過門檻太低,有強行收費嫌疑;經發局今年修正爲商區店家百分百同意送審,昨天仍遭議會法規會退回,要求修正後定期會再送審。

法規委員會召集人陳俞融說,商區條例行政權過度介入,目前其他五都都無相關規定,加上使用公有設施營業,與相關法規牴觸,若民衆檢舉該不該開罰?

法規會副召集人李中、朱元宏認爲,該草案要求商家百分百加入,不加入會被禁止營業嗎?議員黃馨慧、陳成添說,國外商圈利用公共區域,發展出獨特風貌,應該讓經發局先行試辦,讓有意願的區域嘗試推動。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根據該草案,商圈需擬定計劃,經市府同意纔可施行,未來若經專案許可,即可常態使用公有土地,不會牴觸其他法律。張峰源說,將徵求店家百分百同意的區域申請試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