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監視器調閱困難 立委民團喊話地方政府別阻擋
立法委員林月琴今與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及臺灣嬰幼兒家長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地方政府正視法規,不得剝奪家長申請調閱監視器的權益。記者張博瑞/攝影
幼兒園虐童、狼師案層出不窮,許多家長、教師指「監視器」調閱的困難是一大問題。立法委員林月琴今與全國幼教產業工會及臺灣嬰幼兒家長協會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地方政府正視法規,不得剝奪家長申請調閱監視器的權益。
教育部指出,已發函至地方教育局,提醒各地方教育局若碰到相關申請,必須依法受理家長調閱監視器的申請;至於「調查處理辦法」正在修訂中,放寬調查報告可以要求主管機關要同步提供給家長。
林月琴指出,幼兒園現場常遇到孩子遭遇疑似不當對待,當家長想立即調閱監視器確認狀況,常遇到畫面突然消失、需要簽訂不合理的保密協議、限制觀看畫面的天數和時數等阻礙,請教育部代表正面回覆。
林月琴也說,監視器畫面的重要性在於提供關鍵的直接證據,幫助釐清事件真相,並比對孩子的口述記憶。家長如果遇到孩子在幼兒園內受到不當對待的事件,可以依照行政程序法第46條,向教育主管機關申請調閱監視器畫面,地方政府教育局不得拒絕家長的合理申請,她也已要求教育部國教署於本月3日發文至全臺22縣市教育局,解決家長先前不斷被阻擋調閱的問題,從而維護孩子的權益。
林月琴指出,警政署允諾在行政調查階段,家長若至警局報案,也可以請求員警基於調查及釐清案情的前提陪同前往學校察看及調閱監視器畫面。
教育部國教署代表王怡婷表示,教育部已發函至地方教育局,提醒各地方教育局若碰到相關申請,必須依法受理家長調閱監視器的申請,爾後也會持續督導。另外,她也表示,教育部目前正在修正「調查處理辦法」,依現行規定只有行爲人可以拿到調查報告,目前重要修正方向是可以要求主管機關要同步提供給家長,相關辦法修正完畢就會正式施行。
王怡婷指出,目前各縣市在相關的調查時程是15天左右,且有必要可再延15天。除了會督導各縣市政府是否落實外,也聽到外界認爲時程太長,園方有機會銷燬證據、讓調查更爲困難的聲音,教育部會與地方政府持續討論相關辦法是否有修正的必要。
臺灣嬰幼兒家長協會陳乃慧理事長表示,當家長髮現小孩異常時,就如同開始一場與時間的競賽。在家長得知小孩說詞,需要與園方多方確認這段時間裡,卻經常發生許多不可思議的現象。她舉例,2022年一位臺北市非營利幼兒園案的受害家長,發現問題後,不斷要求園方下才看到畫面,但家長看到的卻只有加速過2分鐘片段,園方當時強調已沒有其它備份。家長後續再多方跟立委及議員陳情下,才陸續看到更多不當對待畫面。她強調,「家長只是要真相,追查真相過程不該是場障礙賽。」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許文菁理事長也指出,站在保護幼兒及教保人員,站在必要時刻協助還原事件經過的立場,工會認同與支持幼兒園裝設監視器。
她提出四大重點守護幼兒教育現場的安全與公平,一是監視器畫面應由政府統一保管;其次,應訂定統一的監視器調閱辦法,明確規範校長、園長及主管不得隨意調閱或濫用影像,僅在必要釐清事件時,由地方主管機關依規定及流程調閱畫面;第三,保障家長合理調閱影像的管道;最後,則強調國教署應加強對各縣市及校園的督導,要求各縣市政府統一遵循調閱辦法。
林月琴強調,目前只有託嬰中心有強制安裝監視器,未來若取得社會共識,基於保護幼兒及教保人員的前提之下,希望朝公、私立幼兒園都應安裝監視器的方向推動,讓孩子的安全和福祉得以被保護。
教育部國教署代表王怡婷表示,教育部已發函至地方教育局,提醒各地方教育局若碰到相關申請,必須依法受理家長調閱監視器的申請,且「調查處理辦法」正在修訂中。圖/林月琴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