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放貸弊案遭押何壽川3人抗告 高院最快今裁定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涉違法貸案,永豐金董事何壽川、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之妻廖怡慇日前被依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遭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但何壽川等人不服裁定結果,昨天傍晚已向高等法院提抗告,且分案審理中,據瞭解,此案最快有可能在今天傍晚前做出裁定。

▲何壽川(中)3人日前遭羈押禁見。(圖/記者楊佩琪攝)

檢調偵查,何壽川涉及在2009年10月起,通過對Grand Capital公司(GC)3000萬美元擔保貸款,並對三寶建設境外J&R Trading Co.LTD(J&R)公司進行近74億元授信貸款。但J&R根本沒有營運,連財報都沒,根本是間紙上公司,卻成爲永豐金最大單一借款戶。

2012年,何壽川同意對三寶建設另一公司Star City(ST),也就是上海1788大樓控股公司,進行約52億元臺幣無擔保貸款,不過因GC擁有ST約8成股權,何壽川的妻子張杏如又曾擔任ST董事,檢調認爲,有利害關係人交易問題

另外,何壽川涉嫌透過YFY購買GC發行,以ST股權爲標的可轉換公司債,並且參與聯貸案提供資金給ST。「左手放貸、右手投資」違反金控業產金分離」原則,涉犯《證交法》背信罪。而張金榜部分,涉及刻意高估鑑價,承租進駐1788大樓,由永豐金財務邱秀瑩覈准,並且預付租賃貸款。

臺北地檢署日前向北院聲請對何壽川、張金榜及廖怡慇羈押禁見,法官認爲,何壽川3人均任公司要職,何壽川涉犯特別背信罪,張金榜涉犯妨害主管機關調查變造有關紀錄等罪、廖怡慇涉湮滅刑事證據罪,所涉犯行嚴重侵害我國金融秩序,而且重要關係人仍未到案,有勾串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獲准。何壽川等人不服,昨天向高院提出抗告,預計最快可能在今天傍晚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