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罹癌貸款醫病 不孝長子趁媽病重盜領170萬

52歲黃男母親罹癌,向農會借款200萬元醫病,身爲長子的黃男竟利用老母病情惡化、意識不清,自2018年11月起擅拿母親存摺、印章,到農會盜領3次共160萬元。(示意圖達志影像

52歲黃男的母親罹癌,向農會借款200萬元醫病,身爲長子的黃男竟利用老母病情惡化、意識不清,自2018年11月起擅拿母親存摺、印章,到農會盜領3次共160萬元;黃母在同年12月17日死亡,他再盜領10萬元。黃男胞妹處理遺產發現提告,黃男否認,辯稱母親的錢除付醫藥費外,剩餘的都要給他,檢察官不採信,依僞造文書等罪起訴。

黃男等5名手足因父親遺產價值5千多萬元的17筆房產而告上法庭在訟訴期間,黃母罹癌自2018年10月間起住在次子療養生活無法自理,她爲籌措醫藥費在同年11月1日由長子黃男陪同,到農會以豐原一筆土地抵押、黃男當保人辦理借款282萬元,扣除81萬餘元未清償餘款後,全存入自己農會帳戶,將存摺及印章都交給黃男保管。

黃母病情惡化後,意識混淆常臥牀不起,黃男在11月14日持黃母的存摺、印章到農會先提領30萬元,又再領出100萬元存入自己帳戶,並陸續在11月29日、12月17日各提領30萬元;黃母同年12月17日死亡,他再去提領10萬元。

黃男的胞妹處理母親遺產發現提告。黃男辯稱,他11月14日提領30萬元是要作爲母親醫療喪葬費用,並指稱,他早與母親討論好,辦貸款的錢除當醫藥費外,剩餘都是要給他的,因抵押的地、房都是他在繳貸款。

檢方認定,黃母貸款的錢是存進自己帳戶,並非存進黃男戶頭,且黃男的弟妹都作證,母親向農會借款是用在醫藥費及喪葬費,而黃男提出的醫療收據費用僅1000元,研判他並無提領大筆錢必要,且他竟在母親意識惡化後,未告知弟妹擅自共提領160萬元,母親死後,又再提領10萬元。

檢方以黃男涉及僞造文書、詐欺及背信取得財物,先後4次盜領犯罪所得爲170萬元,依僞造文書等罪起訴黃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