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 綠電代金每度4元

經濟部公告再生能源義務用戶繳納代金費率爲每度4元,高於現有綠電設置成本用電大戶每年至少付出500萬元。能源局說,希望企業多增加設置再生能源,而不是多繳代金。

「再生能源條例」已經修正通過,明訂用電大戶須設置或購買一定比率的綠電,規定用電大戶可以選擇設置再生能源設備或購買再生能源電力憑證、及繳納代金。

過往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當中的用電大戶條款就訂出四大方向,一、首波門檻維持5,000瓩;二、辦法實施前,先前配合能源政策已在屋頂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者,訂定打折機制,義務裝置容量最高可減免20%;三、祭早鳥優惠業者需在五年內完成10%綠電設置,若提早在四年、三年內完成,建置比例可從10%降爲9%、8%;四、不同再生能源類別,分別計算購買綠電額度

若依照履行義務計算公式年度繳納金額=義務裝置容量×2,500度/瓩×4元/度(代金費率)」計算,用電大戶門檻就是以5,000瓩以上爲門檻,以義務裝置容量10%計算,選擇繳納代金的用電大戶,必須年繳5百萬的高額代金,且年年都需繳納。

能源局官員說,爲了鼓勵用電大戶多設置綠電設備等有利發展再生能源,訂出綠電代金每度4元的高費率,因2026年當年再生能源設置成本必定遠低於現行價格,選擇繳納代金是代價最高的,且發展再生能源也有利於提升企業形象,因此不希望用電大戶選擇繳納代金了事。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設置綠電需要時間,給予用電大戶五年緩衝期,用來評估企業內合適設置綠電設備用地及相關承載重量評估等,因此2026年將正式檢核用電大戶設置狀況。另外若用電大戶過往已經設置綠電設備,則可享早鳥優惠,最多減免40%。